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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效
2012/9/11 11:15:00 来源:海南旅游政务网 [] [打印]

        根据7月6日召开的海南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7月7日省长蒋定之在《海南日报》上批示:“开展三个月的专项整治非常有必要,以良好的旅游市场形象迎接国庆。要突出整治零负团费,这是关键。”和7月9日蒋省长又针对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省委宣传部编印的《网络舆情》上批示:“此事要么不抓,要抓就抓到底。海南旅游国内外关注度高,其市场规范性要走在全国前列,我支持把整治工作一步一步往深处做。”批示的精神,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近期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针对“零负团费”问题展开了调研,形成了《关于海南旅游“零负团费”的调研报告》,基本弄清了海南省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的现状、形成的原因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根据调研情况,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行业自律、市场调节”的原则,采取“倒逼”的办法,从整治“零负团费”的源头入手,逐步挤压支撑“零负团费”的下游回扣空间,分类分步铲除“零负团费”的生存基础,探索旅游市场长效监管办法,努力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宽松、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

  在旅行社监管方面,按照省委书记罗保铭的指示,正在对全省349家旅行社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挂靠承包、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等问题。引导旅行社讲诚信、促发展,在推动成立北海散客拼团组团联盟和地接联盟的基础上,引导接待全国散客的14家旅行社共同签署了《海南旅游“全国散客接待”自律公约》,提出“两个严格”、“三个加强”、 “四个统一”、“五个禁止”的自律目标。当前,正在筹备华南片区地接联盟,逐步向其他省份延伸。经过这些工作,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得到有效克制。

  在导游监管方面,正在对全省导游进行普查,凡是年检不合格的一律清除出队。坚持教育与惩处并举,对轻微违规导游实行“一谈二学三考四扣分五培训六通报”的工作方式。推行导游管理体制改革,从保障导游的正当权益入手,逐步完善导游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导游分类和等级制度。建立导游薪酬、保险等制度。推动成立导游协会,加强自律,促进导游服务质量的提升。

  在景区景点监管方面,突出抓了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和规范门票价格。依据《海南省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采取“打假、压虚、调差别”的工作方式,着力查处景区景点不明码标价,门票价格欺诈、价格虚高和团体差别价、高额回扣等问题,使价格回归常态。这项工作已与物价部门开展前期调研。

  在旅馆业监管方面,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省旅游委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一是对旅馆进行登记备案,二是抓紧制定法规的配套实施细则,三是制定《旅游团队家庭旅馆接待服务标准》,四是对星级饭店开展年度复核,取消不复核星级标准的饭店的星级。8月12日,三亚国光豪生度假酒店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被取消五星级酒店资格。

  在旅游餐饮业监管方面,联合工商、物价、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先后两次深入海口、三亚、琼海、万宁四个片区召开协调会,引导各片区推动成立旅游团队餐饮协会,起草旅游餐饮业行业自律公约,并广泛征求《海南省旅游团队餐饮服务规范》的修改意见。同时,由各片区选出部分代表就旅游团队餐标、菜谱、服务质量、操作流程等问题充分展开讨论,基本达成共识,将餐标由原来的8—10元提高到25—50元不等。9月底,将召开全省旅游餐饮业大会, 10月1日正式推出新的餐标。

   在旅游购物监管方面,联合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分类引导4家水果店、2家竹炭店、3家水晶店分别成立了自律组织,签署了自律公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省旅游委还初步制定了《海南省旅游购物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讨论稿)》,已在征求意见当中。各市县正在按有关要求申报本地区接待旅游团队购物点的基本信息。

  在旅游潜水业监管方面,省旅游委联合海洋渔业、工商、物价、文体、交通等部门,多次开展调研、多次组织讨论,现已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潜水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价格虚高、高额返佣以及恶性削价竞争等问题。力争在年底出台潜水旅游行业标准和长效监管办法,同时,推动成立海南省旅游潜水协会。

  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省旅游委依托省旅游联合执法办,联合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先后3次派出10个检查组,深入东部沿线重点旅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违规旅行社13家、导游12名,其中有10家旅行社被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11名导游被吊销导游证。

  在加强质监执法协作方面,去年8月19日,在南宁召开的第六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旅游合作峰会上,省旅游委与广西区旅游局签署了《旅游质监执法合作协议》。今年8月31日,在第八届泛珠大会上,省旅游委又与广东省旅游局签署了《琼粤旅游质监执法合作协议》,从建立旅游质监执法交流合作平台、旅游投诉处理互动机制、旅游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加强旅游质监执法信息交流、旅游质监执法人才培养、旅游质监执法经验交流,推动琼粤两地旅游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等方面明确了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为规范海南、广东、广西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带动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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