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旅游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旅游法》
6月13日,漳州市旅游局局长翁福召集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旅游法》,进一步树立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理念,努力为我市旅游法制建设、推动旅游跨越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翁福传达省局有关会议的精神,并和大家分享了在省局《旅游法》培训班学习的心得体会,重点讲述了7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旅游的定义;二是旅游法规定的主要范围;三是对旅游规划的有关要求;四是旅游景区管理问题;五是旅行社导游和领队;六是旅游合同;七是旅游安全和监管。同时,翁福还部署了我市下一阶段《旅游法》学习贯彻的计划,本月底至7月初将针对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和旅行社分别举办培训班。会上,全局干部职工对《旅游法》有关条款进行了交流,对我旅游行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通过学习贯彻《旅游法》,大力推动从发展我市旅游事业向开拓旅游产业、从单一部门推动向部门综合联动、从社会发展配角向战略产业主角“三个转变”,实现旅游资源到产品的变身、产品到产业的转变、产业到文化的升华,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层次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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