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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一阶段督查工作
2014/2/27 13:09:00 来源:浙江省旅游局 [] [打印]

        根据《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及时了解各县(市)、区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及当地旅游市场规范程度,2月18日-21日,宁波市旅游局由质监、监管分管局长牵头分两组赴慈溪、余姚、江北、鄞州、东钱湖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各地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并抽查当地部分旅行社。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对专项整治活动均有部署、有动员、有检查,并根据当地实际开展了一些针对性工作。如慈溪将加大对重点案件打击力度;余姚将借助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管理网络强化联合检查力度;鄞州区将重点解决天童寺非法导游问题;江北区将加强对中小型及以散客为主旅行社的督查;东钱湖将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举办普法知识竞赛等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各地的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良好,旅行社对专项整治活动表示响应和支持。但部分旅行社的经营操作仍存在违规行为,突出表现为:1、旅游合同及附件不规范、不全面,存在较多缺漏项和不明确事项,未履行转团或地接社信息的书面告知,个别旅行社甚至有未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2、委托代理不规范,未在醒目位置悬挂委托代理备案登记证,部分旅行社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或违规委托,旅游网站的委托代理业务未注明委托社名称及“委托代理”字样,有超范围经营嫌疑。3、旅游网站必备信息标注不全,并存在超范围经营服务宣传信息,如办理赴台游签注、出境游产品信息等,部分网站还出现低价团广告。4、个别旅行社无租车协议,大部分旅行社的车辆确认单中无车辆营运证号且司机信息不全,导游现场检查车况记录不全或未记录,一车一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立即督促旅行社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处理意见。同时,督查组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处理不及时、处罚不到位的将由市级查处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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