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纪委据群众举报查处司法局26人公款旅游
近日,沈阳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立即启动相关调查程序,严肃查处了市司法局组织26名机关干部借考察之机违规进行公款旅游的问题。决定给予一名局主要领导和三名副局级干部党纪处分,并向全市通报。
沈阳市纪委通报指出,在中央连续印发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改进作风等相关要求、严厉查处各类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期间,市司法局党政班子和部分领导干部缺乏政治敏感性和组织纪律观念,对开展大规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组织实施疏于监管,致使发生部分机关干部借学习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和绕道游山玩水问题,严重违反《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变相用公款旅游错误,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有关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市纪委通报精神,认真开展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从市司法局公款旅游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力,造成管理范围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特别是关于务实节俭过节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以从严执纪的实际行动,切实保证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优良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影响和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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