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旅游法》贯彻实施,针对长期以来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去年底国家旅游局在全国启动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今年1月,全省对整治工作作了动员部署,提出要实现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六有”目标。宁波市市结合旅游市场实际,在“四个严厉查处”的基础上提出了“四个重点检查环节”,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一阶段整治和督查工作。
日前,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第一阶段工作顺利结束。据统计,第一阶段整治活动中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488人次,组织检查旅游企业281家次,其中检查旅行社133家、景区45家、饭店103家。从检查情况来看,虽然我市各旅游企业没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但个别企业仍存在法律盲区或侥幸心理,对经营管理的规范性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合同管理、广告管理、委托代理业务等都存在打“擦边球”现象。针对上述行为,市县两级质监部门均出具了责令整改书,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批评,并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限时整改完毕。
目前,全市旅游市场整治活动进入第二阶段,市旅游局针对第一阶段督查情况,提出整治的三个“百分百”要求:即各地对辖区旅行社的检查面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反馈通报面达到100%,违规企业整改面达到100%。第二阶段工作重点一是突出检查,包括县市交叉检查和跟团暗访。二是强化通报。针对“四个严厉查处”、“四个重点检查环节”,对各地查到的违规问题一律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典型案件通过媒体曝光。三是严格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案例、投诉举报较多的典型案件、被暗访发现的违规案件严格进行处罚。期间,市旅游局将结合《旅游法》的贯彻实施,在加强培训宣传工作和旅游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深入的市场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企业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