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现将自治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网站由专人负责,网站建设、设备更新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按照自治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适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新完善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机关信息公开督促检查机制。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了旅游局机构和职能设置,联系方式;旅游行政管理权限、行政许可事项;法律、规章依据、政府规范性文件;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承诺;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年检、复核情况,导游考试;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项目及进展情况;重要政务活动;“三公”经费预算。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36件,网站公开的信息547条。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政府网站,部分信息在新闻媒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4年,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达203件,主要是旅行社审批,星级酒店和A级旅游景区评审情况,以及导游考试收费等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机关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全部给予了答复,主要是旅游政策、导游员考试以及旅行社审批等方面的咨询。自治区本级共接旅游有效投诉53起,认真进行了处理,结案率达到1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了解和掌握不够。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还需要不断完善。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