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份,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受理来电、来访、来信、舆情转办等旅游咨询及投诉108件,其中旅游投诉31件;受理并立案调查12件,同比减少33.3%,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25388元。
市场检查方面,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出动明查暗访人员308人次,检查A级旅游景区57家,检查星级旅游饭店25家,检查旅行社(团)157个,检查导游员153人,现场纠正一般违规行为61人次,查处违规导游人数12人并对其进行了扣证处理。
一、立案投诉基本情况
(一)投诉市场种类和区域分布
国内游6件,占50%;出境游6件,占50%。
南宁市5件、桂林市6件、贵港市1件,其他各市为零投诉。
(二)投诉对象
旅行社10件,占83.3%;
非旅行社2件,占16.7%。
(三)反映及投诉问题
反映降低服务标准2件,占16.7%;
反映导游未尽职责1件,占8.3%;
反映擅自增减项目件1件,占8.3%;
反映延误变更行程1件,占8.3%;
反映其他问题7件,占58.3%。
二、问题特点及应对措施
5月,全区接到投诉数量较上月及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总体来说,本月全区旅游市场规范有序,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问题特点分析
一是部分旅行社缺乏诚信经营意识。表现在本月发生多起不退出境游保证金造成游客不满的投诉。
二是部分旅行社、导游受利益驱使,损害游客权益。表现在随意变更行程,降低接待标准,甚至因此发生了安全隐患和事故。
三是利用网络无证经营旅游的现象日益增加。在自治区旅游市场联合检查组检查过程中及各地市接到的群众举报中,均反映出社会上有不法人员利用网络组织旅游活动或是打着旅游旗号的非法活动
(二)应对措施
一是加大对旅行社和导游的日常监管及执法检查力度,尤其是对擅自变更行程、加点购物、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降低交通住宿标准等行为的检查,对相关举报投诉个案进行重点查处。
二是加大对网络涉及虚假旅游的清理力度,对假冒正规旅行社进行旅游宣传的网站,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进行清除。
三、市场检查主要工作
本月,除全区各地旅游执法部门对辖区内的旅行社、旅游团队、导游及景区、酒店的日常执法检查外,全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仍在继续进行,5月7日至8日,13日至15日自治区旅发委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交通厅、工商局组成旅游联合执法工作组分别在防城港、南宁两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与工作调研,就推动旅游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平台的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走访调研,对市场管理中遇到的一些重难点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