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旅游征信 > 诚信动态
辽宁:沈阳对旅行社实行信誉考评 失信者将被亮黄牌
2014/12/9 13:40:00 来源:中国旅游报 [] [打印]

        “500元游港澳、1000元韩国七日游、旅行社注册两年多营业部竟然不开门……这一系列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不但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更侵害了游客的权益,到了依法管理的时候了。”日前,在沈阳市旅游局联合沈阳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举办的“沈阳市旅行社诚信经营考核评价工作”发布会上,沈阳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延民向社会作了通报。

  向不良失信企业说不

  截至目前,沈阳市的旅行社数量已达196家,旅行社的各类门店和营业部广泛分布于城市的大街小巷。而随着OTA的飞速崛起,传统旅行社市场空间受到挤压,竞争更加激烈。在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部分旅行社受利益驱使,提供服务时出现降低等级标准、零负团费、行程缩水、增加购物、强迫消费等种种违法、不诚信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旅游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沈阳于今年出台了《沈阳市旅行社诚信经营考核评价规范(试行)》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旅行社经营考评工作。沈阳市辖区内设立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旅行社将全部纳入考评范围。考评工作实行年度量化计分管理,对旅行社诚信经营行为进行科学评价,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为优质旅游服务贴上“品质标签”作为星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沈阳好运旅行社总经理段庆龙表示,以往对旅行社的考核只停留在经营业绩方面,引入信誉考评机制后,把旅行社诚信作为首要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引导企业规范化发展。

  分支机构成考评对象

  “每个商品都有自己的标签,一件商品在推向市场之前要经过几道检验工序的,标签就是合格的标志。旅游提供的是服务,同样也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所以这次建立的信誉考评体系是对服务的检验。”刘延民说,《沈阳市旅行社诚信经营考核评价规范(试行)》对旅行社的考评内容进行了细致的量化分解,包含企业规模建设、诚信素质情况、诚信经营情况、诚信履约能力、导游员队伍建设等九个大项54项指标。在诚信经营情况一项考评中,还特别将“分支机构诚信经营”列入其中,强调旅行社服务网点要严格按照“四统一”原则(旅行社与其内设业务部门和营业部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不得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方式非法转让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开展诚信经营。

  “诚信考评体系创新地引入了金融、信用考核指标,将‘诚信履约能力’作为分值比重较高的一项予以考核,主要包括旅行社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从而对旅行社经营环境实行严格的监督。”相关负责人介绍。

  首推旅行社黑名单制

  为体现公平性,沈阳市还首次借助政府法定的社会信用数据平台发布旅行社诚信经营情况,提升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法律效力。据悉,诚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旅行社实行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得申请旅行社诚信等级评定。对失信的旅行社提出黄牌警告、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旅行社实行黑名单制度,直至强制实行市场退出。

  “信誉考评工作涉及面广、考评时间长、惩罚力度大成为重要特点。沈阳市明确将是否存在不与导游员签订合同、不给导游领队开工资、黑导游挂靠等现象列入信誉考评,尤其将企业负责人素质考评放在重要位置。对企业素质的考核中将品牌竞争力引入机制。”相关负责人表示

  “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沈阳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延民介绍,下一步沈阳还将在全行业推广探索诚信考评工作,探索建立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的诚信考评机制,将质量认证体系引入旅游产品评定。依法完善考评和复核制度,建立诚信考评工作长效机制,促使全行业自觉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遵守诚信道德约束,营造诚实守信、履约践诺、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沈阳旅游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