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综述
市场监督检查及违规情况:7月全所共出动检查车辆25台次,出动检查人员87人次,用手持机检查导游IC卡224人次,现场纠正一般违规73人次,查扣导游证47个,立案2起。
旅游服务质量、信息舆情:7月总体平稳、有序,无大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7月共受理来话、来访、来信、网上投诉等旅游咨询及投诉79件(次)。共受理旅游投诉15件,其中自治区旅游局转办1件,舆情转办10件。立案调查15件,案件处理结案率46.7%,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34710元。
特别报道
桂林市大力开展《旅游法》学习培训活动 7月23日,本市举办了“全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辅导讲座”,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及旅游企业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旅游法》是一部涉及旅游业的综合性大法,该法规范和调整政府监管、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等各方面关系,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桂林市旅游执法支队正在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做好《旅游法》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一是支队执法人员带头学会、学好《旅游法》,牢固树立依法治旅的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开展培训,切实加强桂林旅游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大桂林的有效实施;三是继续加大《旅游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形成依法兴旅的浓厚氛围,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
七月回放
桂林市支队开展新一轮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行动 7月11日下午,为期两天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在榕湖饭店闭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在会上指出,要通过经济、行政、市场等手段,进一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进一步贯彻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市旅游执法支队以《旅游法》的实施为契机,开展新的一轮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行动。市场监督检查大队、质量监督管理大队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的违规行为,遏制、扭转“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7月中旬,支队派出两名同志会同交通、海事、渔政、漓江游览结算调度中心等相关部门驻守草坪,严肃查处为漓江非法船只、竹筏提供客源的旅游行社和导游;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欺客宰客、宗教场所违规烧香等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和桂林旅游形象、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游客满意度。
桂林市将以《旅游法》为依托,建立一系列旅游监督管理机制 《旅游法》为我市依法振兴桂林旅游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本市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奠定了基石。根据《旅游法》的要求,本市今后将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旅游安全综合管理机制,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对旅游业非法违规经营、低价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将用法律手段进行整顿规范,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督促阳朔遇龙河景区整改 7月11日,自治区旅游局转来猫扑网、天涯社区以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电话记录反映阳朔遇龙河景区竹筏翻船、强制拍照、殴打游客等3起投诉。对此,本市支队高度重视,立即向主管局汇报,以市旅游局的名义给阳朔县旅游局下发督办通知,要求阳朔县旅游局妥善处理投诉事宜,并尽快联合相关部门对遇龙河景区开展整治,以规范遇龙河景区的旅游秩序,进一步优化提升阳朔的旅游环境。7月15日,阳朔县旅游局向我单位回复称,投诉已得到妥善处理,阳朔县委、县政府将用半个月时间对遇龙河景区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景区及周边非法照相、烧烤等摊点。
本市支队到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市审计局参观学习 7月23日,本市支队党支部委员等一行5人到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桂林市审计局参观,向他们学习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主要经验做法,以推动本市支队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市审计局文明办主任介绍了他们创建文明单位的主要做法,以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对提升职工素质、推动单位业务工作上新台阶的促进作用,让我们深受触动。所领导班子认为,市旅游质监所(旅游执法支队)作为受旅游局委托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投诉处理的窗口单位,应积极创建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稳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热情”的队伍,这既是适应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形势之需,也是本单位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目前,我单位已制定了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规划,下一步,我单位将从营造文明氛围、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职工素质、开展主题活动等方面入手,正式启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旅游投诉情况统计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