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放三项旅游行政审批权
为推进广西旅游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简政放权,经广西区人民政府同意,自今年5月1日起,广西区旅游局将“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人数核准”、“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地址、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备案”等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委托下放至全区设区的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为做好下放的旅游行政审批权接收工作,广西区旅游局于4月20日在南宁举办了全区旅游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对全区14个设区市旅游局主管行政审批业务的负责人和业务操作人员开展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的法规政策;“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人数核准”、“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地址、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备案”的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范与流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操作运用进行培训。全区各设区的市旅游局分管领导、处(科)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共60多人参加了培训。
据介绍,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委托下放至全区设区的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后,各市旅游局即依法依规受理和审批所接收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治区旅游局不再实施受理审批。而自治区旅游局在2012年4月30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事项,仍由自治区旅游局负责办理,直至办结完毕。
目前各设区市旅游局已经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各市旅游局已经安排了进驻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并落实了场地、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有效开展。记者了解到,三项旅游行政审批权下放一个月来,已有多家企业进行去各市旅游部门进行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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