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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3.15诚信旅游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
2007/2/27 0:00:00 来源:其他 [] [打印]

关于组织开展3.15诚信旅游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
  为切实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倡导诚实守信经营、文明安全旅游,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根据2007年全省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统一安排,定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以“诚信旅游、理性维权”为主题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诚信旅游、理性维权。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3月15日;
地点:各设区市自定。
三、活动内容
  各设区市要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力求创新,注重实效,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3.15期间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维权宣传。可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地方设置现场旅游宣传咨询投诉平台,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让市民了解旅游法律法规、旅游产品费用构成、旅行社资质、签订旅游合同的注意事项、热点旅游线路消费陷阱、旅游投诉途径和电话等知识,增强群众旅游维权意识。
2、投诉受理。设立投诉受理台,由专人负责现场受理旅游投诉。要求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调查取证的记录在案,同时做好跟踪处理,及时反馈。
3、旅游推介。各设区市要广泛发动旅游企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推介活动,可在现场设立展台,散发旅游线路资料,介绍相关旅游手续办理知识,公开服务流程,作出旅游服务质量承诺,进一步推进旅行社诚信经营建设,树立旅游企业形象。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备,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抓好落实。
2、各设区市旅游局在组织实施活动时,要广泛发动旅行社、星级饭店参加,积极与当地工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单位协调,形成浓厚的氛围,创新工作方式,务必取得实效。
3、各地在组织活动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4、请各设区市旅游局将实施方案于2007年3月5日前报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江 西 省 旅 游 局
                           二OO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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