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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批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上岗
2015/11/3 15:52:00 来源:青海省旅游局 [] [打印]

        10月30日,青海省旅游局在西宁召开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颁证大会,来自全省的227名人员成为全国万名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中的一员,对我省旅游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客观的反映我省旅游行业所存在的问题,这也是我省聘请的首批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省纠风办、省文明办、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省旅游局副局长常红安讲话。

 

青海省旅游局副局长常红安讲话

 


 
        会议指出,聘请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其目的是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我省旅游工作的促进作用,从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近年来,随着大美青海旅游品牌效应的不断放大,我省旅游产业呈现出规模急速扩张、自助游、自驾游爆发式增长的态势,但是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制约全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单纯靠行政力量监管远远不能满足全省旅游发展的需求,必须借助全民的力量,依靠社会监督共同推动旅游行业的良性发展。通过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自身的旅游体验和切身感受,把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供给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有利于旅游主管部门及时发现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问题对症下药,有利于旅游企业正确面对自己,加强整改,更好的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促进我省整体旅游产业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会议强调,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是一项公益活动,是代表社会各界对旅游业发展和旅游工作进行监督。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应积极协助旅游部门对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监督。通过社会监督员的正面引导让更多的游客践行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传递正能量,使旅游工作在更广的范围内赢得关注、理解和支持。各级旅游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为广大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了解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开展旅游监督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及时回复社会监督员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引导宾馆饭店、景区、车船公司、乡村旅游接待点等旅游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员监督,并倡导A级景区向社会监督员免费开放。

 

 

        会议期间,宣读了国家旅游局《致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一封信》;监督员代表发言;颁发了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书;同时,进行了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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