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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三季深圳旅游局受理有效投诉21宗 主要集中港澳游
2014/10/30 13:44: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第三季度深圳市旅游局共受理有效投诉21宗,投诉对象均为旅行社,其中最多的是涉及港澳游。旅游局表示将加大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

  第三季度深圳旅游局受理的书面投诉共53宗,涉及金额25.0295万元;涉及游客307人,均为团队游客。旅游局通报表示,已收到书面材料的53宗投诉中,属于旅游企业过失或过错的投诉21宗,非深圳市旅行社责任或第三方责任引发的投诉15宗,假冒深圳市正规旅行社的投诉17宗。

  据了解,已受理的21宗有效投诉中,按三大市场划分,出境游投诉16宗,占投诉总数的76.19%;国内游投诉5宗,占投诉总数的23.81%;入境游投诉0宗。

  出境游投诉中涉及港澳地区5宗,涉及美国、日本各2宗,涉及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尔代夫、塞班、帕劳投诉各1宗;国内游投诉中涉及湖南游投诉1宗,涉及省内游投诉4宗。

  已受理的21宗有效投诉中,投诉导游未尽职责4宗,降低等级标准2宗;其他投诉15宗,主要是签证服务、退团不当扣费、购物、行程安排不合理和物品丢失等问题引发。按投诉对象划分,21宗均为旅行社。

  通报的数据显示,第三季度涉及港澳游的有效投诉有5宗,虽然同比、环比分别减少1宗和2宗,但仍居各旅游目的地投诉量之首。旅游局表示,今年第三季度,旅游监管部门共进行旅游市场稽查21次,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稽查场所38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宗。

  案例1:深圳旅行社购买出游地接服务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深圳市天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山营业部进行检查,发现该营业部招徕游客后,直接与境内外地接社联系,购买地接服务和机票,操作团队,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深圳市天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第(三)项的规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依法对深圳市天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处罚。

  案例2:未取得出境游经营许可办港澳游

  2014年6月23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到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A座4001室的深圳凯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港澳旅游业务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依法对深圳市凯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40元、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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