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监管体制,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企业达标升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全省各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同时,福建省还将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在租车管理方面,要求旅行社必须签订租车安全协议,租用资质合格、车辆状况良好且带有GPS行车记录仪的旅游车辆,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在强化旅游安全监管方面,特别注意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管理,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积极推荐旅游者投保旅游意外险。在旅游行程中,要求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旅游违法行为发生。
《规划》明确,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各类景区安全。要求各类景区主要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指导景区及时治理安全隐患。
严格实施定期分析、预警及事故通报、督查考评等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重大旅游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限制企业相关旅游审批。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目标跟踪管理;建立起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率和整治率达到100%。
加强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到2015年,福建省将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援系统有效运行。
(吉君 摘自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