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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委召开区县旅游开放日工作协调会
2012/4/10 0:00: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4月6日,市旅游委召集各区县旅游局(委)代表在市旅游委13层会议室召开区县旅游开放日工作协调会,市旅游委方泽华委员出席并讲话。会议由首都旅游协调与区域合作处副处长李绘新主持。
 
    方泽华委员指出,旅游开放日工作是我委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旅游资源多样化”指示而开展的一项工作,是北京市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文物资源之后开放的第三种资源——社会资源,也是北京市积极推进旅游开放、产业融合和民主政治的大事,对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资源融合具有重要意义。在主持人对旅游开放日工作进行简要介绍之后,大家围绕旅游开放日相关文件以及下一步工作如何推进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积极的修改意见和建设性的建议。
  
    一、针对《关于鼓励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设立旅游开放日的支持措施》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适当放宽对企业的支持鼓励措施
  针对企业的支持鼓励措施,建议适当放宽,有一些特殊企业确有基础设施改造的需求。
  
    (二)建议聘请专业公司对开放单位给予技术指导
  许多企业在基础设施改造的过程中,需要有专业力量来进行技术支撑,建议市旅游委考虑聘请专业公司来对旅游开放日申报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建议对开放单位提供项目申报咨询服务
  由于企业的基础设施改造是通过项目经费来申请,这就需要有一支专业队伍来为各家开放单位提供项目申报的咨询服务。建议市旅游委聘请专业公司对开放单位提供项目申报咨询服务。
  
    二、针对《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旅游开放日基本设施与服务质量要求》提出如下建议:
  
    (一)旅游开放日标准作为旅游开放日的工作依据,希望正式文件尽快出台,为各区县旅游局(委)评定申报单位提供依据。
  
    (二)考虑将文件标题改为《设立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旅游开放日基本设施与服务质量要求》。
  
    三、针对区县旅游局(委)旅游开放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在4月底之前,各区县旅游局(委)向市旅游委报送至少10家开放单位。这些家开放单位的标准需遵循我委提供的相关文件。
  
    (二)建议各区县旅游局(委)下发正式旅游开放日实施意见,将各自区县旅游开放日申报的工作统筹起来。
  北京市16个区县旅游局(委)代表出席会议。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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