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度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2010年度,全省共收到旅游投诉133件,所有投诉均已办结,结案率为100%,案件的处理满意度100%。2009年度全省共受理的旅游投诉194件,比去年减少61件,同比下降了31.4%。
按投诉种类划分,受理的旅游投诉案件中,国内旅游投诉占大部分,共119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89.5%;出境游投诉共12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9.0%;入境旅游投诉2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1.5%。
按投诉对象划分,在受理的133件投诉中,旅行社投诉共63件,占投诉总量的47.4%,饭店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6.0%,景区(点)投诉共计29件,占投诉总量的21.8%,交通投诉3件,占投诉总量的2.3%,购物投诉2件,占投诉总量的1.5%;其他类投诉共28件,占投诉总量的21.1%。
按投诉原因划分,因降低等级标准造成的投诉共9件,占投诉总量的6.8%;因擅自增减项目造成的投诉共6件,占投诉总量的4.5%;因导游未尽职责造成的投诉共15件,占投诉总量的11.3%;因延误变更日程造成的投诉共7件,占投诉总量的5.3%,其他原因投诉共计96件,占投诉总量的72.2%。
赔偿金额共计140988元,均为企业支付,并未动用质保金赔偿。国内旅游投诉赔偿金额为131063元,出境旅游投诉赔偿金额为9925元。
二、2010年度旅游投诉情况简要分析
(一)省旅游局领导党组提出的“监管前移,服务游客”要求得到有效落实。随着全省旅游市场监督力度加大以及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大部分旅游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诉处理机构,绝大多数旅游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受理、处理投诉,因此,有部分旅游投诉在旅游企业内部均已有效化解。
(二)国内旅游投诉仍占较大比重。今年清明、端午、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的假期,均为三天小长假,国内百姓出游大多以选择短途旅游为主,因此,旅游投诉多集中在国内短线旅游。
(三)全省开展的旅游市场检查活动促进了旅游环境的优化。今年是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我省各市开展了多次大范围的旅游市场检查活动,在我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科学部署、精心组织下,检查工作达到了督促各相关旅游企业规范、诚实、守信经营的目的。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市场基本规范有序,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市场环境得到明显优化。
(四)新版《安徽省旅游服务合同》的推出有效规范了旅游秩序。今年4月1日,为更好地保障游客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规范安徽旅游市场秩序,根据新《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旅游局与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推出实施了新版《安徽省旅游服务合同》。新文本增设了有关条款,调整了相关内容,增强了可操作性,对规范旅游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