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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今年将启动《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正)》立法调研
2015/4/9 15:47: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四川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名单日前确定,1217家单位进入示范创建阶段,其中省旅游局成为上榜的11个省级部门之一。据了解,近日四川省旅游局以《四川省依法治旅纲要》为指南,制定了《四川省旅游局2015年依法治旅工作要点》,将从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学法用法4个方面推进我省旅游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其中,今年将全面启动《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正)》立法调研工作。
        启动立法调研《旅游条例》
        《要点》明确,今年10月底和11月底前,四川省旅游局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分别开展《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正)》立法调研论证以及《民宿管理办法》的前期研究。
        据悉,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施行。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四川省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在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今年将全面启动《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正)》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更好地促进四川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四川省旅游局将在今年全面梳理旅游行政执法依据并公布,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旅游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旅游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均在行政权力平台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据悉,《<四川省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和实施办法》将于今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10月底前,将出台《四川省旅游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及过错追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查处旅游行业重大案件
        四川省旅游局明确,要在今年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合法性审查等作为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四川省旅游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一批破坏四川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案件,加大对行权平台运行廉政风险监测力度,确保行政处罚全过程坚持在行权平台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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