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获悉,已执行近十年的《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将进行修订,目前已进入立项论证阶段。从目前各方建议的焦点来看,未来“黑一日游”将明确政府监管职责,杜绝其滋生蔓延。
新业态旅游经营缺乏法律依据
据介绍,按照2014年立法计划,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修订《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立项论证工作。近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法制办共同组织召开立项论证座谈会。
会议对违规“一日游”乱象重生、新业态旅游经营活动缺乏法律依据、行业协会尚未发挥作用、旅游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违规“一日游”市场滋生蔓延、屡禁不止的现状,与会者提出应研究该市场产生的原因,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区县监管体系的建立,丰富监管手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科学有效、疏堵结合的治理方式。
网络旅游规范拟纳入管理范围
对于《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订中可能涉及到的一些问题,北青报记者昨日采访了中青旅市场总监葛磊及部分旅游业人士。
对于“按照旅游法授权,规范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的行为,制定相关许可、注册、监管政策以及符合本市实际的地方行业标准”的建议,葛磊表示,北京乡村旅游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但也存在接待硬件和服务软件上的发展瓶颈。此次修订条例将有利于规范农家乐经营,提升其服务品质,为北京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带来契机。
就“细化网络旅游等新业态旅游形式的经营规则,对网络经营旅游业务主体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明确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建议,葛磊认为,近年来网络旅游发展迅猛,但准入门槛较低,若在条例修订中将网络旅游的规范纳入管理范围,将有利于保障互联网旅游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景区应减少对门票经济的依赖
非法“一日游”一直是北京旅游市场的顽疾。针对“研究该市场产生的原因,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区县监管体系的建立,丰富监管手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科学有效、疏堵结合的治理方式”的建议,业内人士认为,非法“一日游”之所以屡禁不止,与其利益链条复杂、多头管理有很大关系,建议政府部门通过此次修订,明确责任主体,扩大执法权限,根治这一困扰北京旅游形象多年的“顽疾”。
对于“建立、完善景区建设、服务的标准,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和景区流量控制机制,做好与文物保护法和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衔接”的建议,葛磊认为,景区不仅具有商业属性,也具有公益属性,控制客流将有利于提升游客体验和文物保护,也能倒逼景区的经营部门提升多元化经营能力,减少对门票经济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