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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质量公报(第十一期)
2008/7/14 0:00:00 来源:山东省旅游投诉中心 [] [打印]

  2008年上半年全省共接到旅游投诉212件,受理旅游投诉209件,结案201件,结案率为96.17%。为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104746元。其中:投诉旅行社为140件,占投诉总数的66.98%;投诉旅游饭店为22件,占投诉总数的10.53%;投诉景点为40件,占投诉总数的19.14%;投诉交通为1件,占投诉总数的0.48%;其??件,占投诉总数的2.87%。  一、各市受理旅游投诉情况:青岛105件,占投诉总数的50.24%;威海21件,占投诉总数的10.05%;泰安20件,占投诉总数的9.57%;烟台17件,占投诉总数的8.13%。济南10件,占投诉总数的4.78%;潍坊8件,占投诉总数的3.83%;济宁6件,占投诉总数的2.87;临沂4件,占投诉总数的1.91%;淄博、德州3件,各占投诉总数的1.44%;日照、聊城、滨州1件,各占投诉总数的0.48%;省旅游投诉中心9件,占投诉总数的4.31%。 二、旅游市场检查情况:上半年,全省旅游质监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374人次,检查旅行社640家,A级景区171家,其他景区46家,星级酒店和星级餐馆239家,检查导游1666人次。查处违规旅行社133家,取缔非法联络处1家,查封 “黑社”2家;发现有问题的景区34家,星级酒店和星级餐馆26家;查处无证导游7名,持假证导游3名,未经年审导游5名,违规导游88名,累计扣92分,纠正导游不规范行为62人次。
  其中,省旅游投诉中心在对省内11个优秀旅游城市开展明察暗访中,共检查星级酒店28家,星级餐馆9家,发现有问题的星级酒店、星级餐馆共计15家;检查景区49家,发现有问题的景区21家;检查旅行社77家,查处违法违规旅行社32家,对违规企业或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导游113人次,查处无证导游3名,持假证导游1名,未经年审导游1名,违规导游5名,共扣24分,纠正导游不规范行为21人次。 三、旅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旅行社存在的主要问题:作虚假宣传广告,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旅游合同存在不平等条款、未按要求完整保存档案;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个别导游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带游客进所谓的“老乡店”诱导游客购物。如:某游客一家三人参加山东省某旅行社组织的桂林旅游,合同约定所乘航班直飞桂林却改成经停杭州后到达,抵达桂林比原计划晚两个小时;住宿标准合同约定四星级酒店,但为游客安排得却是非星级酒店,住宿条件极差。省内某旅行社组织八名游客赴新马泰旅游,导游诱导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泰安某旅行社导游侯某讲解质量差且态度恶劣。2、景区存在主要问题:个别景区存在安全隐患,不公示门票价格,厕所管理不到位、卫生条件差,个别景区打着宗教旗号欺诈游客钱财。如:济南游客在泰山游览时,被青帝宫内人员欺骗,胁迫烧香、抽签花费5300元,不仅使游客遭受经济损失,也使游客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省旅游投诉中心与泰安市旅游局、泰山管委迅速做出处理,责成其将5300元全部退还游客,游客十分满意。3、星级酒店、星级餐馆存在主要问题:三星级及其以下星级的饭店其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方面问题相对较多。个别星级饭店距其称谓相应的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有些星级餐馆厨房卫生条件差等。4、导游员存在主要问题:不佩带导游证、没有委派单或行程单、不携带必备物品等,此外,还存在一些无证人员或持假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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