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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3年度首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综述
2013/5/14 10:21:00 来源:重庆市旅游局 []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3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3〕69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认真做好旅游旺季工作,重庆市旅游局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于4月18日开展了为期13天的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周,我市共计开展旅游市场检查226次,出动检查人员1154人次,其中与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84次,参与的相关单位140家;检查旅游企业840家,其中旅行社194家、旅行社服务网点320家、饭店177家、社会旅馆124家、景区(点)125个;查处违法违规旅游企业23家,总件数32件。其中旅行社11家、责令改正12件、警告4件,宾馆饭店9家、责令改正9件、警告3件,景区3个、责令改正3件、警告1件;检查导游、领队及讲解人员625人次,其中责令改正10件。检查周活动打击了旅游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二、工作特点

  (一)领导重视、方案切实有效、全方位开展检查工作

    市旅游局领导对这次旅游市场执法周活动高度重视,邝海副局长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市场秩序。市旅游执法监察执法总队按照国家旅游局《通知》的要求和工作任务,在日常进行的对我市旅游市场认真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13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实施方案》。

  4月18日,我市2013年重庆市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启动,各区县(自治县)根据《通知》和《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宣传工作,进行了自查和自纠。

  4月20日起,市旅游执法总队以明查暗访的方式检查了我市7家涉台游出境社的赴台旅游经营情况。

  4月22日,市旅游执法总队与市工商、商委、质监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赴渝东北、渝西、渝东南等重点区县,深入基层旅游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和督查,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深度。

  (二)检查力度大,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为切实加强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组织推进,我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积极联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旅行社及门市部、景区、旅游车辆、购物场所、领队及导游进行了检查,呈现出检查覆盖面高、内容丰富和重点突出的特点。

  渝中区旅游局由局领导带队,会同区质监局、安监局、消防支队、食药监分局等单位特别对旅行社租用车辆、H7N9疫情区旅游团队、四川芦山等地震灾区旅游团队的情况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黔江区旅游局将检查周活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物价、食药监等部门对全区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合川区、巫山县旅游局开展了以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为重点的旅游市场检查工作,重点查看旅游合同、宣传资料等材料,并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调查了游客意见;江北区、酉阳县、潼南县、垫江县旅游局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实施方案,联合区工商、公安分局、食药监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突击式的重点检查;大足区、北碚区、渝北区旅游局召开了全区旅游企业安全工作布置会议,同时派出多部门联合检查组对景区、购物场所、星级饭店、旅行社及门市部逐一进行了检查;万州区、九龙坡区旅游局将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与全区安全生产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大力宣传,确保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扎实推进。

  (三)加强引导,注重服务

  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既是一场大规模的旅游市场执法检查行动,更是一场大规模的旅游普法活动。此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在坚持依法严格查处的同时,我市更注重对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引导,既是检查,又是宣贯,使旅游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做到合法经营,诚信服务。对于遵规守法的企业我们给与鼓励和表扬;对于初次违规、情节较轻的企业我们加强教育和引导,从根本上遏制非法经营和从业行为,进一步营造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氛围。 

  三、旅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运行良好,绝大多数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我市各区县旅游质监执法部门通过此次检查周活动,有效地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发现并及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检查周活动成效明显。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部分旅行社及门市部存在涉嫌违规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宣传广告用语不够规范、团队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质监执法力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

    (二)我市区县(自治县)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将加强对区县(自治县)旅游质监执法部门的培训、指导和扶持,督促其履行好市场监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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