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旅游行政执法培训班在贵阳举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及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水平和效率,全面提升旅游质量和推进依法治旅,3月28日至30日,省旅游局在贵阳举办了“2011年全省旅游行政执法培训班”。省旅游局杨俊副局长出席开班典礼并讲话,来自全省九个市(州、地)及部分县(区、市)的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专门邀请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贵州大学法学院的专家为参训学员授课。培训内容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杨俊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和谐旅游环境上做出了积极贡献,我省的旅游发展环境显著改善,旅游质量明显提升。但随着我省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一些新的旅游业态不断出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显现,少数旅游企业违规经营、诚信缺失,一些地区旅游市场监管缺位,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等问题依然突出。为此,杨俊副局长要求各级旅游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旅游质监执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坚持队伍建设制度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管工作常态化。
短短两天的培训,参训学员认真倾听了法学专家们的精彩讲解,并结合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实际与法学家们进行探讨。通过两天的培训,学员们普遍反映收获颇丰,受益匪浅。对旅游质监执法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增强了积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理论与实际进一步融会贯通,准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用理论指导工作实际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同时通过对“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的现场演示,增强了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旅游监管的能力,纷纷表示,一定会尽快将此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推动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培训取得圆满成功,收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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