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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杏花村古井文化园等5家景区荣获“池州市‘法律进景区’示范点”称号
2014/10/21 11:32:00 来源:池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打印]
        日前,池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关于命名池州市“法律八进示范点”的决定》,本市杏花村古井文化园、石台县牯牛降景区、青阳县九子岩景区、青阳县莲峰云海景区、九华山圣像景区5家榜上有名,分别荣获“池州市‘法律进景区’示范点”荣誉称号。
        自池州市开展“法律八进”工作以来,市旅委大力推进“法律进景区”示范点创建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确保推进“法律进景区”工作。市旅委把“法律进景区”作为“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推进全市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普治工作与旅游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齐头并进,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并在全行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进景区”宣传活动的通知》,制定《“法律进景区”宣传活动方案》,有效推进“法律进景区”工作。二是营造氛围,不断深化“法律进景区”活动。市旅委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做好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在全市旅游行业内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全市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摆放《旅游法》宣传挂图,专门设计和制作立牌和宣传牌,分别摆放在全市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三是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法律进景区”活动。全市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利用“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国旅游日”等活动载体和重要节点,在主要景区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游客、旅游企业广泛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引导旅游经营者诚实守信、规范服务、依法经营意识。今年3至5月份,市旅委联合池州市新闻网、九华天池风景区举办了池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热潮,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旅游法的知晓度。四是普治并举,强化“法律进景区”效果。市旅委围绕《“法律进景区”示范点建设标准》,积极推进“法律进景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市旅委制订了《“法律进景区”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了《池州市“法律进景区”普法清单》,我市九华山景区、杏花村景区、牯牛降景区等积极申报市级“法律进景区”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市旅委联合市司法局到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等检查指导“法律进景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市旅委还积极协调市公安局、交通局、物价局、质监局等部门,按照“强化责任、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在九华山等重点景区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抓好辖区内的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不断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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