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部门积极贯彻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在规范旅游市场和维护旅游者及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大。2003年,全省旅游投诉案件同比继续下降,游客投诉案件的结案率达到了100%。
经过几年的努力,安徽旅游质监工作在队伍建设上不断取得突破。截至目前,除省旅游质监所外,全省重点旅游城市合肥、黄山、池州、安庆、亳州、芜湖、马鞍山、滁州八个城市也分别成立了旅游质监所,没有成立质监所的大部分地市也指派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此外,大部分区、县或成立旅游质监所或一个部门两块牌子,总之做到责任到人,一个由省、市、县三级旅游质监部门构成的市场监管体系已基本形成。部分重点旅游城市对旅游质监队伍的建设和投入在逐渐加大,合肥市、黄山市、芜湖市、亳州市、马鞍山市的旅游质监所已被批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池州市旅游质监所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旅游质监所的执法权威性不断提高。
与队伍建设同步进行的,是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在逐步加大,并且由原先的被动处理投诉事件发展到从源头抓起,防患于未然。
去年省旅游质监所还联合相关城市质监所并会同当地公安、工商、质监、交通、市容、宣传、卫生等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了大规模的专项检查整顿,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50多人次,检查旅游企业(团队)2200多家(个),查处违规违章150多起,发出整改通知书24份,依法罚款13617元人民币,对18名违规导游人员进行了扣分处罚,有效维护了旅游市场的秩序。
在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管的同时,质监部门还注重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省旅游质监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许多旅行社在与汽车公司签订的用车合同中未明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赔偿责任问题。对此旅行社认为车主已和保险公司签有合同,造成损失自然有车主负责索赔。为此该所专程走访了有关保险公司,他们了解的情况是,乘员保险是车主自愿办理,而非强制购买,有的车主为了降低成本,不一定办理此项保险。该所及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有关旅行社,提醒他们要选择信誉好、保险手续齐全的合作伙伴,此举得到了旅游企业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