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关于处罚天津金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公告
天津金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涉嫌与游客所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地接社信息,于2014年1月3日被天津市旅游局立案调查。
经查,天津金桥旅行社与游客所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地接社信息事实存在。
天津市旅游局依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于2014年3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旅罚字﹝2014﹞第1号),对天津金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处以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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