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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新罗区指导与检查并行 助旅行社规范租车管理
2014/6/5 10:05:00 来源:福建旅游之窗 [] [打印]
         “怎么租用旅游包车、如何界定租用的车辆是有资质的,以及如何确保整个租车行程是安全的?大家都清楚吗,关于租车管理大家是否还有一些其它疑问?”一个月来,为了进一步加强新罗区旅行社旅游客运包车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旅行社、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规范经营,新罗区旅游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各旅行社开展道路旅游客运专项整治活动,向各旅行社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都提问了这样一些问题。
  在检查中,区旅游局工作人员采取指导为主、检查为辅的方式,向各旅行社一一讲解了交通部门关于旅游租车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规要求、旅行社业务操作过程中如何规范化操作,以确保租车行为的合法安全有效。要求各旅行社:一是与旅游车辆公司签订协议或合同要规范,需注明符合资质的旅游车辆,车辆持有效的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或包车证。二是要严格审查旅游租车车辆和驾驶人资质,严禁租用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带“病”运营、超载运营的车辆,监督使用的旅游车辆是否存在的违规行为,必要时可打举报电话。三是要求导游在使用旅游车辆过程中,要提醒司机注意旅行途中的休息,避免疲劳驾驶,发现驾驶人的酒驾、强行超速等违规行为应及时提醒、劝止,劝止无效时要及时投诉。
  此次检查除暂停营业的2家旅行社外,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的检查,对17家旅行社都一一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指导发现,部分旅行社关于需按照组团旅游路线租用相应的省际、市际、县(区)际运营资质的理解较不透彻,导游员在上团前对旅游运输公司派遣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和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的核对做的不够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要求旅行社要在租车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都做到规范化管理,下一阶段将继续开展联合专项督查,如若发现旅行社还存在租用无资质车辆和无证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照《旅游法》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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