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山西省旅游局与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物价局、省宗教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将从今年12月中旬至2015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遏制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景区市场方面的主要问题包括景区内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假僧人、假道士等问题;景区外假冒宗教人员诱骗游客财物等问题;景区内外未登记宗教活动场所非法开放问题。此次活动将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或内部场地出租、自行或串通导游等诱骗游客财物行为;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混乱、乱设摊点、围追兜售等行为;景区内外串通偷门票行为;旅游景区、服务项目超过接待容量,导致游客滞留、严重拥堵等问题。
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主要包括: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景区、景点未经登记接待游客行为;非法经营旅游客运行为;未取得导游证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行为。
此次活动还将对旅行社及导游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包括: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不实广告等行为;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和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导游非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擅自更改线路和增加购物点、旅游过程中额外向游客收取其他费用等行为;导游串通相关单位诈骗游客拿回扣、小费行为等。
同时,省物价部门还将对旅游价格及商品市场进行督查管理。主要包括景区门票省、市重复定价、与其他旅游服务捆绑销售行为;景区内客运等经营项目强行收费行为;旅游目的地城市、景区旅游宾馆饭店、餐馆不明码标价,漫天要价、价格欺诈等行为;旅行社经营低价旅游产品行为;旅游购物等单位自行或串通导游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诈游客行为等。
此次整治活动将从今年12月中旬持续到2015年3月底,各职能部门将明察暗访,对游客反映突出的旅游市场秩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坚决打击旅游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有关人员为官不为、包庇纵容的问题。集中处理、通报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督促各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还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构建旅游环境整治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