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转型升级要从大旅游抓起
“在我分管的工作中,旅游工作是重点。”
“这次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我带来了八个提案与建议,其中五个与旅游相关。”
“我们的旅游发展目标是,把上海市建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
3月2日,记者在采访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副市长赵雯时,深切感受到上海市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心与气魄,以及一个政协委员对旅游业的关注与重视。
编制《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迫在眉睫
“旅游业转型升级要从树立大旅游的概念抓起。大旅游与我们以前理解的旅游概念不同,其涵盖的范围更广。这就需要我们尽快建立《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的标准。”赵雯说,我今年提案的重点是提请相关部门尽快编制《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
赵雯说,尽快建立《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对旅游及相关产业进行科学、权威的规范和界定,客观、准确地评价旅游活动的规模和影响,计算旅游业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增加值和贡献率,全面反映我国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实现旅游业对经济影响的量化分析和国际间做同口径的比较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这项工作迫在眉睫。
赵雯为标准的制定提出几点参考建议:一是可以参照联合国统计署、世界旅游组织2000年发布的《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和2008年发布的《2008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是可以参考借鉴2006年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工作组对国家级旅游卫星账户编制的研究结果和国家旅游局在部分省市编制旅游卫星账户试点、在重点旅游城市实行旅游卫星账户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三是参考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的制定过程。四是建立《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研究机构,开展研究。从统计学意义上对旅游及相关产业概念、范围和分类结构等作出权威界定,建立科学、系统、可行的旅游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旅游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进一步明确旅游产业核心业态和新兴业态的行业分类、涵盖范围,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
《旅游法》应该是全面的综合法
“《旅游法》不应是单纯的部门法,而应该是内容全面的综合法。”赵雯就正在制定中的《旅游法》提出建议:应该在立法中纳入促进旅游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的相关条款与内容。
赵雯说,在加快发展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现行体制存在条块分割、地方保护等制约因素,各种旅游资源难以有效整合,影响旅游产业链的延伸、完善,成为制约我国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整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紧紧依靠旅游企业的努力是不够的,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引导和推进,更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加以指导和规范,并出台必要的措施加以扶持和推进。
此外,由于旅游资源整合涉及各级地方政府,产业融合涉及诸多政府部门,赵雯建议:一要确立大旅游观,明确各地区、各行业可用于旅游的物质资源及非物质资源,均可整合重组、开放共享,实现旅游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互利共赢。二是设立国家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协调和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建立推动旅游发展的省际共商机制和行业共商机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四是对通过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实现旅游业态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并取得良好积极效益的企业,给予扶持和激励。
要维护导游的合法权益
在赵雯看来,导游实际上担负着“城市推介”、“民间大使”、“友谊桥梁”等多重重要职责。当个好导游不容易,爱岗敬业的他们也需要社会的关爱,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切实的维护。
为此,她这次将向大会提交《维护导游合法权益、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建议》。一是完善相关法规,维护导游的合法权益。建议有关部门修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明确社会导游的职业性质;对导游实行按工作小时结算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收入待遇;旅行社逐步扩大固定导游队伍,形成本企业导游的基本力量、服务特色、职业规范,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规范旅游市场,杜绝“低于成本价”组团。建议给予劳动密集、微利经营的旅行社一定的税收优惠,降低其经营成本;相关部门定期公布旅游产品的指导价、成本价,从源头上保障旅行社的合理收入,从而保障导游的合理收入或最低收入;从法律上杜绝导游“无底薪”的做法。三是建立导游协会和导游职业工会,全面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加强企校合作,定点定向培养小语种导游,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导游职业资格管理,将导游职业资格系列纳入专业技术等级职称序列,并与薪酬挂钩;建立合理的导游职业发展和晋升机制,以提高导游职业认可度和忠诚度等。
大力发展邮轮经济
据专家预测,未来3年至5年,中国邮轮旅游将迎来爆发式发展。但赵雯认为,我国邮轮经济起步不久,存在着诸多先天缺陷和政策制约。为此,她从国家和上海两个角度准备好了两份关于邮轮经济发展的提案,希望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深入调研,科学规划,提高邮轮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邮轮经济健康发展。
她建议,将发展邮轮经济列入国家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邮轮母港与停靠港,推动港口、旅游与邮轮企业加强合作,完善邮轮游客出入境及免税购物的规定,实行全国统一、优惠的邮轮税费政策,加快邮轮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她说,上海是国家战略中的国际航运中心,正在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 同时上海市是超大型国内外游客集散地和旅游目的地,具有建设国际邮轮母港、发展邮轮经济的良好基础。毫无疑问,上海是我国发展邮轮母港的首选之地。
她建议,国家鼓励、支持上海依托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际邮轮母港,国家将上海列为国际邮轮发展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上海积极探索与国际邮轮公司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组建国内邮轮公司,支持上海有关机构加入全球或地区性邮轮组织,支持上海在邮轮国际航线开发、邮轮游客出入境、邮轮旅游消费、公海游以及邮轮协调机制、拓展沿海沿江邮轮旅游航线、发展现代港口服务经济、金融与财政扶持邮轮旅游等领域大胆创新。 (来源:中国旅游报)
“这次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我带来了八个提案与建议,其中五个与旅游相关。”
“我们的旅游发展目标是,把上海市建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
3月2日,记者在采访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副市长赵雯时,深切感受到上海市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心与气魄,以及一个政协委员对旅游业的关注与重视。
编制《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迫在眉睫
“旅游业转型升级要从树立大旅游的概念抓起。大旅游与我们以前理解的旅游概念不同,其涵盖的范围更广。这就需要我们尽快建立《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的标准。”赵雯说,我今年提案的重点是提请相关部门尽快编制《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
赵雯说,尽快建立《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对旅游及相关产业进行科学、权威的规范和界定,客观、准确地评价旅游活动的规模和影响,计算旅游业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增加值和贡献率,全面反映我国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实现旅游业对经济影响的量化分析和国际间做同口径的比较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这项工作迫在眉睫。
赵雯为标准的制定提出几点参考建议:一是可以参照联合国统计署、世界旅游组织2000年发布的《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和2008年发布的《2008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是可以参考借鉴2006年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工作组对国家级旅游卫星账户编制的研究结果和国家旅游局在部分省市编制旅游卫星账户试点、在重点旅游城市实行旅游卫星账户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三是参考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的制定过程。四是建立《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研究机构,开展研究。从统计学意义上对旅游及相关产业概念、范围和分类结构等作出权威界定,建立科学、系统、可行的旅游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旅游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进一步明确旅游产业核心业态和新兴业态的行业分类、涵盖范围,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
《旅游法》应该是全面的综合法
“《旅游法》不应是单纯的部门法,而应该是内容全面的综合法。”赵雯就正在制定中的《旅游法》提出建议:应该在立法中纳入促进旅游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的相关条款与内容。
赵雯说,在加快发展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现行体制存在条块分割、地方保护等制约因素,各种旅游资源难以有效整合,影响旅游产业链的延伸、完善,成为制约我国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整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紧紧依靠旅游企业的努力是不够的,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引导和推进,更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加以指导和规范,并出台必要的措施加以扶持和推进。
此外,由于旅游资源整合涉及各级地方政府,产业融合涉及诸多政府部门,赵雯建议:一要确立大旅游观,明确各地区、各行业可用于旅游的物质资源及非物质资源,均可整合重组、开放共享,实现旅游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互利共赢。二是设立国家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协调和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建立推动旅游发展的省际共商机制和行业共商机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四是对通过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实现旅游业态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并取得良好积极效益的企业,给予扶持和激励。
要维护导游的合法权益
在赵雯看来,导游实际上担负着“城市推介”、“民间大使”、“友谊桥梁”等多重重要职责。当个好导游不容易,爱岗敬业的他们也需要社会的关爱,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切实的维护。
为此,她这次将向大会提交《维护导游合法权益、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建议》。一是完善相关法规,维护导游的合法权益。建议有关部门修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明确社会导游的职业性质;对导游实行按工作小时结算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收入待遇;旅行社逐步扩大固定导游队伍,形成本企业导游的基本力量、服务特色、职业规范,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规范旅游市场,杜绝“低于成本价”组团。建议给予劳动密集、微利经营的旅行社一定的税收优惠,降低其经营成本;相关部门定期公布旅游产品的指导价、成本价,从源头上保障旅行社的合理收入,从而保障导游的合理收入或最低收入;从法律上杜绝导游“无底薪”的做法。三是建立导游协会和导游职业工会,全面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加强企校合作,定点定向培养小语种导游,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导游职业资格管理,将导游职业资格系列纳入专业技术等级职称序列,并与薪酬挂钩;建立合理的导游职业发展和晋升机制,以提高导游职业认可度和忠诚度等。
大力发展邮轮经济
据专家预测,未来3年至5年,中国邮轮旅游将迎来爆发式发展。但赵雯认为,我国邮轮经济起步不久,存在着诸多先天缺陷和政策制约。为此,她从国家和上海两个角度准备好了两份关于邮轮经济发展的提案,希望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深入调研,科学规划,提高邮轮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邮轮经济健康发展。
她建议,将发展邮轮经济列入国家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邮轮母港与停靠港,推动港口、旅游与邮轮企业加强合作,完善邮轮游客出入境及免税购物的规定,实行全国统一、优惠的邮轮税费政策,加快邮轮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她说,上海是国家战略中的国际航运中心,正在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 同时上海市是超大型国内外游客集散地和旅游目的地,具有建设国际邮轮母港、发展邮轮经济的良好基础。毫无疑问,上海是我国发展邮轮母港的首选之地。
她建议,国家鼓励、支持上海依托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际邮轮母港,国家将上海列为国际邮轮发展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上海积极探索与国际邮轮公司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组建国内邮轮公司,支持上海有关机构加入全球或地区性邮轮组织,支持上海在邮轮国际航线开发、邮轮游客出入境、邮轮旅游消费、公海游以及邮轮协调机制、拓展沿海沿江邮轮旅游航线、发展现代港口服务经济、金融与财政扶持邮轮旅游等领域大胆创新。 (来源:中国旅游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