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起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导游IC卡事件的通报 旅监管发(201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2009年5月,有举报称广东省有以他人导游资格证资料变造并买卖使用导游IC卡的情况。经初步调查,该省存在同一导游资格证号码被两人使用的情况多个,且大部分通过广州市旅游局发出。
广东省旅游局随即成立了督查工作组,责成广州市旅游局迅速查处。现查明,广州市岭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卢俊达、广东省中旅导游服务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曾喜芝,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伙同广州市旅游局下属旅游服务问询中心聘用的导游IC卡制作人员施程,利用多年未参加年审的导游员资料,多次以更改姓名和照片等信息的方法,伪造和变造导游证。至2009年6月,伪造、变造IC卡导游证149个,并将其中105个以每卡收取300-500元卖给卢俊达和曾喜芝,非法获利4.8万元,其余的供给亲戚朋友。此外,曾在该中心工作过的陈思雅以及该中心的合同制职工肖震宇也采取类似方法为自己制作了1个IC 卡导游证。施程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卢俊达、曾喜芝伪造、变造导游证的行为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州市旅游局对负责管理IC卡发卡工作的原广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与执法处处长罗某某和市旅游服务问询中心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主任吴某,进行行政降职处分并调离领导工作岗位。2009年9月4日,广州市旅游局发出了重新调整办理导游证(IC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管理。目前广州市IC卡发放工作全部换为公务员承担。
IC卡导游证是法定证件,伪造、变造、买卖等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请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以此案为警示,严格管理和要求负责制作、发放、监督IC卡导游证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 加强对导游证制作和发放的规范和管理,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如发现导游证制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调查,严格依法办事,绝不姑息。对涉案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查明事实后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使用伪造证件的个人,依法取消取得导游证的资格。
2009年5月,有举报称广东省有以他人导游资格证资料变造并买卖使用导游IC卡的情况。经初步调查,该省存在同一导游资格证号码被两人使用的情况多个,且大部分通过广州市旅游局发出。
广东省旅游局随即成立了督查工作组,责成广州市旅游局迅速查处。现查明,广州市岭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卢俊达、广东省中旅导游服务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曾喜芝,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伙同广州市旅游局下属旅游服务问询中心聘用的导游IC卡制作人员施程,利用多年未参加年审的导游员资料,多次以更改姓名和照片等信息的方法,伪造和变造导游证。至2009年6月,伪造、变造IC卡导游证149个,并将其中105个以每卡收取300-500元卖给卢俊达和曾喜芝,非法获利4.8万元,其余的供给亲戚朋友。此外,曾在该中心工作过的陈思雅以及该中心的合同制职工肖震宇也采取类似方法为自己制作了1个IC 卡导游证。施程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卢俊达、曾喜芝伪造、变造导游证的行为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州市旅游局对负责管理IC卡发卡工作的原广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与执法处处长罗某某和市旅游服务问询中心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主任吴某,进行行政降职处分并调离领导工作岗位。2009年9月4日,广州市旅游局发出了重新调整办理导游证(IC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管理。目前广州市IC卡发放工作全部换为公务员承担。
IC卡导游证是法定证件,伪造、变造、买卖等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请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以此案为警示,严格管理和要求负责制作、发放、监督IC卡导游证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 加强对导游证制作和发放的规范和管理,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如发现导游证制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调查,严格依法办事,绝不姑息。对涉案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查明事实后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使用伪造证件的个人,依法取消取得导游证的资格。
监督管理司
二O一O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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