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批评江苏舜天海外旅游有限公司和浙江光大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公告
江苏舜天海外旅游有限公司的赴台旅游团于3月29日发生一名游客脱团滞留;浙江光大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赴台旅游团于4月1日发生一名游客脱团滞留。依据有关规定,对上述2家社通报批评。
我会重申,赴台旅游是一项意义和责任重大的旅游活动,各省(区、市)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各赴台旅游组团社必须严格执行赴台旅游的管理规定,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参团游客的审核和证件办理、团队运行管理等工作,保证赴台旅游的安全、质量、秩序和游客权益,维护赴台旅游的有序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我会重申,赴台旅游是一项意义和责任重大的旅游活动,各省(区、市)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各赴台旅游组团社必须严格执行赴台旅游的管理规定,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参团游客的审核和证件办理、团队运行管理等工作,保证赴台旅游的安全、质量、秩序和游客权益,维护赴台旅游的有序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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