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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旅游投诉信息定期予以公布 加大专项检查集中治理工作力度
2014/7/10 14:22:00 来源:乌鲁木齐市旅游局 []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乌鲁木齐市旅游局接待旅游投诉呈下降趋势,但是,一些重点突出问题投诉仍然不断。

        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要求,乌鲁木齐市旅游局从8月起,每季度对处理和接受的旅游投诉信息,通过乌鲁木齐市旅游局官网、各大媒体及其它渠道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尤其是针对“一日游”、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合同、旅游广告等游客反应比较集中地问题和赴台旅游、出境旅游等投诉,市旅游局将公布同时,将继续加大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工作力度,对查的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旅游企业,将纳入旅游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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