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开展旅游景区周边药品零售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按照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领导对“一日游”市场秩序的批示精神,以及近日北京市旅游委召开的“北京市‘一日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会”的部署,全市各相关单位、各区县旅游局积极动员,针对本系统、本辖区存在的问题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北京市药监局在加强药品市场和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的同时,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点)周边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力度。同时,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要求:
一、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医院制剂和假药,不得以“体验中医药文化”和“健康咨询”的名义向旅游团队推销药品;
二、按照“合力布局”的原则,旅游景区内不得设置药品零售企业。北京市各旅游景区内的房屋及营业场所不得租赁给任何单位或个人用于药品经营活动;
三、各相关单位要研究和推进旅游景区现有药品零售企业的退出和转型工作。
北京市药监局在加强药品市场和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的同时,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点)周边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力度。同时,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要求:
一、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医院制剂和假药,不得以“体验中医药文化”和“健康咨询”的名义向旅游团队推销药品;
二、按照“合力布局”的原则,旅游景区内不得设置药品零售企业。北京市各旅游景区内的房屋及营业场所不得租赁给任何单位或个人用于药品经营活动;
三、各相关单位要研究和推进旅游景区现有药品零售企业的退出和转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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