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投诉电话“12301”20日启用
从云南省旅发委获悉,从8月起至今年底,云南将采取措施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同时,自8月20日起,云南将统一启用“12301”全国旅游投诉电话,原投诉号码“96927”将停用。
进入暑期以来,云南旅游市场存在的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以及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问题时有发生。为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好云南旅游的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8月5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聚焦问题、集中整治;第二阶段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总结整治经验,开展“回头看”。
期间,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将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昆明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迪庆藏族自治州、腾冲市等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其他州市也将开展自查。
此外,自8月20日起,云南将统一启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12301”全国旅游投诉电话,受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投诉,范围包括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导游、领队人员,等级旅游购物场所,4A级以上旅游景区。届时,原投诉号码“96927”将停止使用,在此基础上,各州市可根据需要另行制定其他固定电话作为投诉电话,与“12301”投诉电话共同使用。
进入暑期以来,云南旅游市场存在的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以及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问题时有发生。为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好云南旅游的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8月5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聚焦问题、集中整治;第二阶段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总结整治经验,开展“回头看”。
期间,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将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昆明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迪庆藏族自治州、腾冲市等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其他州市也将开展自查。
此外,自8月20日起,云南将统一启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12301”全国旅游投诉电话,受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投诉,范围包括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导游、领队人员,等级旅游购物场所,4A级以上旅游景区。届时,原投诉号码“96927”将停止使用,在此基础上,各州市可根据需要另行制定其他固定电话作为投诉电话,与“12301”投诉电话共同使用。
(责任编辑:暮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