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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化遗产旅游,助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2024/5/22 13:18:09 来源:中国民族报 [] [打印]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建设旅游强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我国是文化遗产大国,已形成市场主导的文化遗产产业开发、政府主导的文化遗产事业管理、人民广泛参与的文化遗产生活三大领域有机互嵌、共同发展的局面。文化遗产旅游作为连接这三大领域的主要形式,具有为游客提供文化遗产价值体验进而凸显旅游意义的特殊功能,在助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以来,政策引导与旅游业发展合力更为强大,文化遗产旅游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方面的作用更为显著。
       文化遗产旅游作为一种文化旅游类型,以文化遗产价值体验为基本属性和特征,其资源禀赋和内涵特色由文化遗产决定,较之一般的旅游,具有较为突出的精神陶冶和教育功能。文化遗产旅游作为一种有形有感有效的文化建设方式,提供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构中华文化符号体系的公共空间,在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地方经济、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等方面表现突出。
       文化遗产旅游体现“形气神”一体的精神家园建设特色。在“形”的方面,通过旅游场景中的建筑风格、艺术表演、文化标识等表征形式,汇聚并生动展现各民族文化精粹,建构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表征系统。在“气”的领域,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氛围融洽的社会文化空间。在“形”“气”交融的环境、氛围和情境中,游客借助旅游指南、导游词等旅游叙事和在场的具身旅游体验,不断深化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增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代表价值意义生产之“神”得以形成。
       当前,文化遗产旅游已成为基层社区实现经济发展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双赢的重要途径。通过文化遗产旅游,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的内涵、共同的中华文化基因得到提炼和展示,文化自信得以增强。各地各民族拥有的文化遗产类型多样,在此基础上开展的文化遗产旅游,对增进各地各民族文化交流、情感融通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遗产旅游助推精神家园建设效果显著。当前,旅游业日益成为我国新兴战略性支柱产业,是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惠民产业、幸福产业。文化遗产旅游作为助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方式,为各族群众创造了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全方位嵌入的社会条件,其助推精神家园建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断夯实精神家园建设的物质基础。文化遗产旅游担负着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当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任务。特别是对西部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而言,各类文化遗产已普遍成为当地重要旅游资源和特色名片。以云南为例,文化遗产旅游发展与特色村寨、边境幸福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各类建设项目有机结合,在兴边富民、增进民生福祉、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更好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精神需求。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普遍与各地的地标建筑类、民俗活动类公共文化景观建设协调统一,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通过文化遗产旅游进入公共文化空间,在推动各民族文化创新交融、丰富中华文化符号体系、树立中华民族形象、展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讲好民族团结发展故事等方面,均产生了积极影响。此外,在线文化遗产旅游正逐渐成为惠及大众、融入日常生活的文化休闲方式,各族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地享受文化盛宴,提升获得感。
       织密团结奋进的精神纽带。文化遗产旅游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社会文化空间和寓教于乐、丰富动态的内容形式,体现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发挥着教育传播的社会功能。文化遗产旅游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价值共识。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旅游遍及全国各地街区村社,各族群众更主动地参与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中,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动也更为坚强有力。
(桂榕 杨琪,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责任编辑:赵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