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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加强文物市场行政执法
2023/1/31 8:26:12 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打印]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认真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

  《通知》明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使“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行政处罚”。

  《通知》还明确,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对象为从事文物经营的主体,主要涵盖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古玩旧货市场及其中商户、互联网文物经营平台及其中商户等。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既要加强对各类线下主体的监管,也要加强对通过互联网途径开展文物经营活动的监管,确保执法对象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应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建立科学有效的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及案源监测制度,及时办理信访、网络舆情等渠道的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根据文物市场监管工作特点,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构建协同高效、部门联动的执法工作格局。要针对本地文物市场现状开展联合研判,尽快找准突破口,抓好大案、要案件查处,通过执法实践带动建立常态化文物市场执法机制。


(责任编辑: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