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浙江省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下面几起涉旅行社和导游的案例具有典型性,现予以公布。请各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加大违规整治力度,确保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2026年2月,杭州市上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涉及佳联国际旅行社(杭州)有限公司未提前告知擅自更换原定入住酒店等与宣传不符问题投诉。经调查,佳联国际旅行社(杭州)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旅游宣传信息,在实际行程中未按前期宣传、承诺内容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
佳联国际旅行社(杭州)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4月,杭州市上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佳联国际旅行社(杭州)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州约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线上平台发布境外游广告,未标明组团社的名称、住所地、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后经核查该广告为温州鹿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产品。该公司网络销售包价旅游服务产品未在销售页面的显著位置公示组团社的名称、住所地、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温州约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旅游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2026年3月,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温州约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湖州轻氧寰球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7月25日至7月30日组织10名旅游者前往印度尼西亚开展旅游活动;2025年8月15日至8月23日,组织4名旅游者前往肯尼亚开展旅游活动。
湖州轻氧寰球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2月,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湖州轻氧寰球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65.89元,并处罚款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翟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绍兴美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组织游客参加“苏州、南通三日”旅游行程,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行程单等均未告知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
绍兴美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6年2月,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绍兴美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1000元的行政处罚。
康宿旅游(衢州)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398元/位的费用招徕、组织46位旅游者赴江西景德镇旅游。
康宿旅游(衢州)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1月,开化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康宿旅游(衢州)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龚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海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为其组织的“福州散客(早班动车祈福团)普陀山三日游”旅游团提供地接服务,委派颜某某为旅游团提供导游服务。颜某某在带团过程中,在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且浙江海都国际旅行社不知情的情况下,引导旅游者到普陀山善财洞门口指定店铺购买金卡。
颜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2026年3月,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颜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7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