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认真贯彻落实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大连市“一日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不断强化市场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一日游”市场领域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游客合法权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4月26日以来,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陆续启动“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暑期“一日游”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日游”市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29人次,共开展执法检查147次,检查各类旅游单位409家次、检查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278家次、检查旅游团队430余个。通过加强对重点管控部位高密度高频次的执法检查,“亮剑”旅游市场乱象,对旅游违法行为“零容忍”,围绕中心目标,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对相关涉旅企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截止8月13日,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调查涉旅违法案件32件,其中重大案件12件,涉及罚没款金额71.5万元。
为进一步督促旅游经营者依法守法诚信经营,坚决抵制旅游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助力我市旅游事业发展,现将2021年旅游领域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如下:
2021年旅游领域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连某某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 关键词 -
涉海体验 一日游
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多个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一日游”市场检查时,发现大连某某旅行社带领36游客参加位于旅顺龙王塘的水上游船观光体验项目。经查实,该旅行社带领游客参加的水上游船观光体验项目未取得行政审批违规从事水上旅游运输经营活动,大连某某旅行社存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依法责令大连某某旅行社改正违法行为,处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外音
今年以来,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陆续查处沈阳诚某大连分公司、大连趣某国际旅行社、大连新某国际旅行社、大连通某国际旅行社、大连知某国际旅行社、大连宇某旅行社中山分公司、大连光某国际旅行社、大连汇某国际旅行社等8家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总罚没款33万元。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旅行社选择的水上体验项目不仅未取得营运资质,还涉嫌超载等安全风险隐患。在此,提示旅游经营者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仔细查看其营运资质,必要时求助相关部门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坚决杜绝出现旅行社因选择不合格供应商造成安全事故和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情况发生。
案例二:大连某某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案
- 关键词 -
舆情 旅游合同 一日游
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上级批示的《涉“外地游客参团大连一日游”网上信息》舆情件,反映大连某某旅行社在2021年7月18日组织6位外地游客参加“旅顺一日游”过程中,因购物退货未果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收到上级批示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涉事旅行社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纠纷,帮助游客退货,获得游客好评。在处置投诉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旅游团业务档案进行检查,旅行社无法提供与投诉人签订的旅游合同。经查实,旅行社存在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依法责令大连某某旅行社改正违法行为,处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外音
签订旅游合同,是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游客合法权益的基础保障,是明确双方权责、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依据。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旅游旺季期间,已立案查处大连天某国际旅行社、大连龙某旅行社、大连云某旅行社等3家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违法行为,总罚没款8万余元。在此,提示游客报名参团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如果旅行社拒绝签订旅游合同,游客应谨慎选择,最好不要随团出游。
案例三:某某(大连)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 关键词 -
投诉 商务中心 一日游
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西安游客投诉,游客在某酒店商务中心以每人120元的团费价格报名参加大连旅顺一日游,游客未与组织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要取收款收据或发票。经查实,实际旅游组织者大连某某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招徕、组织12名游客参加“旅顺一日游”,获利360元。
处理结果
依法责令大连某某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企业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外音
我市作为全国著名旅游城市之一,每年接待大量外地游客。很多外地游客为图方便,往往选择在所住酒店商务中心或是游客咨询处报名参加旅游。在报名参团时,游客往往只关心旅游产品的价格,却忽略或是因为旅游经营者有意引导,未仔细查看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导致和“黑社”出游。在此,提示游客报名参团前,一定要查看旅游经营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签订盖有旅行社印章的旅游合同,出具正规发票。如果旅游经营者无法提供,请勿跟随其出游,否则游客的自身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案例四:李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 关键词 -
假导游证 一日游
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老虎滩海洋公园门口开展“一日游”市场检查行动,发现导游人员李某为6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李某出示的导游证有效期为2017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2日,经全国旅游监管系统刷检未查到李某的导游证信息。经查实,李某持假导游证为6位游客提供讲解、购买景区门票等服务,存在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依法责令李某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0元,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外音
每到我市旅游旺季,很多"黑导游"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这些"黑导游"无旅行社委派,既没有导游证,也未受过专业培训,他们在提供导游服务过程中,往往通过欺骗、诱导游客消费,赚取高额回扣获利,很多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事件都是由这些"黑导游"引起的。在此,提示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如果聘请导游提供服务,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选择正规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二是与旅行社签订《单项服务委托协议》,三是导游人员推荐购买的商品要保存好收据和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