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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全面加强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进一步严格大型会议活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8/11 11:28: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多个国家陆续出现疫情高峰,境外输入引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已先后波及多个省份,呈多点散发蔓延趋势。截至8月6日15时,国内现有7个高风险、185个中风险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全面扎实做好当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讲话和《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大型会议活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黑疫指办发(2021) 124 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各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对照文旅部印发的疫情防控指南,以严格的措施、果断的行动,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和紧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放到全国疫情防控的大局高度来推动,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九早”措施,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地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活动传播蔓延。二要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疫情防控工作可能存在的短板和漏洞,迅速采取果断和有力的措施消除隐患。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把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更快行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组织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引导,从严、从紧、从细、从实、从快强化各项防控措施,以有力行动和实际成效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地。二、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的管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攻坚战一要进一步落实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进景区景点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景区内演艺等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防控要求,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二要进一步加强旅行社业务监管。各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不组团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高中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中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组团社要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核,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安排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三要进一步强化文化和旅游行业室内场所防控措施。各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星级饭店、剧院等演出场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的室内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对室内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游客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三、严格遵守省应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决做好大型会议活动管理一要严控各类会议活动。坚持从严从紧原则,各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非必要禁止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必须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建议延后14天举办,错过窗口期,同时参考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再拟定具体时间。若国内疫情持续处于高发态势,建议会期无限期顺延。对拟召开的线下会议,要尽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非必要不召开5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建议采取灵活组织方式,提倡线上进行,可通过视频、网上、信函等其他形式开展。涉密视频会议须在指定会场召开。二要严格会议人员管理。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应当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所有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临时到会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会议人员健康管理。(1)会前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参会。(2)会前14天内有目前已公布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会。(3)会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会。(4)参会人员原则上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工作。(5)省外参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报到后随到随检,再次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参会。三要严防人员无序流动。各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应减少出行,禁止到有疫情风险地区开展招商活动、参加会议等;不邀请省外、境外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特殊情况须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并落实防控措施;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减少走亲访友活动,个人家庭聚集要严格控制人数。各类调研、检查等活动要严控陪同人员数量。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7日


(责任编辑: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