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0〕6号),各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进行了推荐。经组织省旅游协会相关专家严格评审,并报厅务会研究通过,拟确定永春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等10家为福建省“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5个工作日)。凡对以上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有意见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2001室);邮箱:189976965@qq.com;联系电话:0591-87118430。
	
福建省“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公示名单
| 序号 | 市 | 单位(企业)名称 | 
| 1 | 泉州 | 永春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 2 | 福州 | 福州市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 3 | 厦门 | 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 4 | 宁德 | 太姥山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 5 | 莆田 | 湄洲岛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 6 | 三明 | 泰宁火车站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 7 | 龙岩 | 龙岩市火车北站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 8 | 平潭 | 金井湾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 9 | 南平 | 顺昌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 10 | 漳州 | 东山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