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0〕6号),各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进行了推荐。经组织省旅游协会相关专家严格评审,并报厅务会研究通过,拟确定永春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等10家为福建省“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5个工作日)。凡对以上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有意见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2001室);邮箱:189976965@qq.com;联系电话:0591-87118430。
福建省“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公示名单
序号 |
市 |
单位(企业)名称 |
1 |
泉州 |
永春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2 |
福州 |
福州市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3 |
厦门 |
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4 |
宁德 |
太姥山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5 |
莆田 |
湄洲岛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6 |
三明 |
泰宁火车站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7 |
龙岩 |
龙岩市火车北站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8 |
平潭 |
金井湾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9 |
南平 |
顺昌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10 |
漳州 |
东山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