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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福建省“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名单的公示
2020/11/17 15:49:07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打印]

       根据《关于开展“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0〕6号),各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进行了推荐。经组织省旅游协会相关专家严格评审,并报厅务会研究通过,拟确定永春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等10家为福建省“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5个工作日)。凡对以上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有意见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2001室);邮箱:189976965@qq.com;联系电话:0591-87118430。


福建省“十佳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示范点”公示名单

序号

单位(企业)名称

1

泉州

永春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2

福州

福州市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3

厦门

厦门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4

宁德

太姥山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5

莆田

湄洲岛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6

三明

泰宁火车站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7

龙岩

龙岩市火车北站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8

平潭

金井湾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9

南平

顺昌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10

漳州

东山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许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