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景区里遇到纠纷能这么快解决。
不到一天时间,来疆游客张某与某酒店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就解决了,他对阜康市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参与调解的法官竖起大拇指。
畅游大美新疆,法院一路护航。今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旅游巡回法庭建设,为游客和旅游经营者提供更加及时、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新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9月,全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74个,基本达到4A以上景区全覆盖,旅游巡回法庭已成为新疆旅游的“法治名片”。
4月,哈巴河县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法官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哈巴河县人民法院提供
快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旅行途中与他人发生纠纷,最担心的是时间耗不起,因此,处理旅游纠纷,最讲究“快”。
我区旅游巡回法庭实行“110”司法服务模式,开通法官值班服务热线,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提前介入,大部分案件均在诉前调解。
“十一”黄金周,天山天池景区迎来八方游客。10月2日下午,阜康市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接到天池景区消委会电话,反映旅客张某与某酒店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值班法官周君不到20分钟便到达现场。经了解,张某在景区内某酒店泡温泉时,被温泉池中破损的装饰岩石划伤背部,伤情较重,张某要求酒店赔偿,但酒店表示只能免去张某的温泉门票、赔偿医疗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天池景区消委会的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了解情况后,周君现场调解。她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某酒店向张某赔偿各项损失16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游客停留时间短,以最有效的方式、用最短的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就是最好的司法服务。”阜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旅游巡回法庭庭长高峰介绍,阜康市法院于4月在天山天池景区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全方位服务全域旅游发展,倾力打造“无讼先行示范景区”。2019年至今,景区内未发生一起涉旅游纠纷诉讼。
当前,我区4A级以上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均已设置宣传标牌,公布二维码推广宣传“新疆移动微法院”,实现网上立案、当日送达、当日审结。
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旅游纠纷案件,原则上简化办案程序,充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实现速审速裁,即时履行,案结事了。
7月,湖南来疆游客王某在巴音布鲁克景区牧家乐骑马时不慎摔伤引发纠纷。和静县人民法院巴音布鲁克旅游巡回法庭收案后,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开展诉前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在短时间内履行完毕。
自今年4月全区法院陆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后,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受理过涉旅游纠纷案件外,其余各分院、中院均无涉旅游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专 提升旅游案件审判水平
10月6日17时许,在喀什古城景区内,喀什市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法官方娜正在对一起旅游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游客刘某对导游张某提供的旅游服务不满,双方发生争执。
调解中,方娜从法律专业角度与双方当事人深入交流,明确法定权利、责任,当事人心服口服,同意和解。
据了解,针对旅游纠纷具有的证据不易固定、当事人行程匆忙等特点,我区各地法院加强旅游纠纷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选派资深员额法官处理旅游纠纷,提升旅游纠纷案件审判水平。
今年,巴州在大河口、罗布人村寨、胡杨林公园、巩乃斯镇班禅沟景区等10个4A级以上景区全部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
“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作风好的办案团队,是确保旅游巡回法庭发挥作用的关键。”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常说,“两级法院均选派作风优良、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到旅游巡回法庭开展工作,建立电话、接访、巡回等多种途径的快速立案机制和立案、调裁、执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制,在景区巡回办案,并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如今,旅游巡回法庭的办案力量还在继续充实,助力打造‘西部胜景·大美巴州’品牌。”
面对外地游客和本地旅游从业者发生纠纷,法官是否会“帮亲不帮理”的疑问,李永常说:“我们会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在诉讼环节还会通过现场受理等方式打通外地游客维权渠道,让他们在陌生的地方感受到旅游巡回法庭的方便和温暖。”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区各地法院积极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协调解决旅游纠纷,拓展法院诉讼服务渠道,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启便捷服务新疆旅游业的司法新模式。
不久前,富蕴县人民法院在可可托海镇神钟山景区发现,景区向公众宣传“免费游”,但游客来到该景区后又被收取区间车费。景区涉嫌变相收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富蕴县法院向富蕴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出司法建议,纠正旅游公司的不当行为,已被相关单位采纳。
从“就案办案”到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司法建议,法院依托旅游巡回法庭,深度参与当地基层社会治理。
延 打造流动法律课堂
旅游巡回法庭设在景区,除现场搭台办案外,另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法治宣传。
各地旅游巡回法庭主动作为,在节假日、旅游旺季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游客的法律咨询,让游客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今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吉木乃县人民法院草原石城巡回法庭审判团队穿梭在景区,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耐心答疑解惑;伊宁市人民法院组织旅游巡回法庭法官在喀赞其民俗旅游区、六星街亚历山大手风琴珍藏馆走访,化解矛盾纠纷;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在新疆古生态园、安宁渠特色小镇轮流坐班,开展司法服务,多维度保障游客安心出行;昌吉回族自治州两级法院在旅游旺季组织法律宣传志愿服务队,在景区开展法治宣讲与法律咨询。
如今,
各地还以旅游巡回法庭为平台,
不断延伸法治宣传的触角。
9月,博乐市人民法院赛里木湖旅游巡回法庭的法官、书记员、法警带着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资料来到牧业一队,向32户牧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还为牧民讲解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鼓励大家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共同保护草原、建设草原。
“我要做文明守法的公民,守护美丽的草原我的家。”活动中,牧民赛山古丽·卡板郑重承诺。
让法律知识走到景区深处,走进游客和牧民心里,这是博乐市人民法院法官道·朱力加尼丁的愿望。他说:“我们还将继续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推动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