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为落实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梳理了八条与文旅企业相关的政策实施措施,为做好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切实帮助贵阳市文旅企业渡过难关,特制定了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文旅企业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实施方案,现发布如下:
减免房租
对贵阳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对承租市、区(市、县、开发 区)两级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给予2020年2至3月份房租免收、4至6月份房租减半,鼓励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对租用社会经营用房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房地产协会、商协会等引导业主(房东)主动为租户减免租金,共商互惠、共渡难关。
补贴电费
落实好国家减轻用电企业基本电费负担等有关政策。2020年2至3月期间对停产、停业的中小企业不进行功率因素考核,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 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商贸、住宿、餐饮、旅游、文化娱乐等企业,2月份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经营产生的费用,按销售目录水电气价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由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各承担 50%。
缓缴保险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可缓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返还失业保险金
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确实无力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小微企业,符合缓缴条件的,可申请延长缴纳时间,缓缴期不超过1年。
发放更多信用贷款
严格落实国家财政补助政策措施,合理统筹财政预算资金调度,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亿元注入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池,鼓励支持在筑金融机构和地方商业银行积极帮助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安排财政资金共1.2亿元注入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推进合作银行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更多“免抵押、免担保、免服务费”的信用贷款。
落实好贷款扶持政策措施
落实好贷款扶持政策措施,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 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灵活运用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展期、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定贷款。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中小微企业2020年信贷余额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通过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对疫情期间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此可能造成的违约事件,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申办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材料,减少违约成本。对出现国际合同和商事纠纷的企业,及时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境外参展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现行政策予以补贴。对积极进口疫情防控物资的外贸企业给予进口奖励(所进口物资需事前到商务部门备案)。
黔东南州
遵义市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好疫情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用好新政策,打好组合拳,抓防控保生产,最大限度克服疫情对州内文化旅游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帮助文化旅游企业快速渡过难关,黔东南州文旅行业形成了严防死守战疫情,紧抓快赶复生产的良好态势。
(一)贯彻落实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2月22日,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严格落实《省文旅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省文旅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序开发旅游景区工作指南>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并及时下发到各县市,要求各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从今天起陆续开放旅游景区。争取在2020年2月23日前实现黔东南州各旅游景区全面开放。
(二)持续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督查工作2月22日,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安排部署,按照《黔东南州疫情防控期间文体广电旅游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州文体广电旅游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督查专班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月20日—2月23日期间,分为四个督查组赴黔东南州16个县市开展复工复产督查工作,针对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车队、乡村旅游经营企业(个体)、限额以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文化、体育等产业、广播电视企业、文化场所、体育场所以及文体广电旅游项目进行复工复产情况了解,督查文化旅游企业是否开展疫情防控消杀、卫生保洁工作、是否符合复工复产的要求和程序,详细了解行业内企业开复工时间安排、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着力摸清底数,服务企业。进一步推进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产业经济发展,稳定全州文体广电旅游企业行业秩序。
(三)持续开展黔东南州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线上培训为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黔东南州文化旅游产业带来的影响,提高黔东南州文化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疫情过后文化旅游恢复生产积蓄力量,按照《全省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线上培训工作方案》要求,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积极行动,结合黔东南州疫情防控及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工作实际,从快、从实、从细落实线上培训工作任务,有序、有效组织开展黔东南州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线上培训工作。依托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多彩贵州文化云、北京巅峰智业“旅豆学堂”文旅在线培训服务平台等多种线上平台,从2月17日开始到3月中旬,分类别、分班次组织黔东南州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免费线上培训。
(四)持续做好暂退旅行社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2月22日,按照省文旅厅要求,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持续做好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经营困难、资金断流等困境。
(五)做好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按照黔东南州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暨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指导州文化馆、州图书馆、州博物馆和州体育场馆中心等直属单位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并消杀要求按照要求,对复工复产的文旅企业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毒工作,特别是星级旅游饭店的消毒工作进行指导。
(六)强化指挥调度,统筹抓好防控2月22日,疫情当前,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调度;截至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调度指挥有力有效,信息畅通;黔东南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暗访工作,重点检查了网吧、KTV、书店、打字复印店、宾馆酒店等场所。
遵义市
21日,遵义市文体旅游局印发《支持全市文体旅企业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保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遵市文体旅发〔2020〕43号),出台优化金融服务、做好企业服务、稳定用工队伍、激发经营活力等四个方面十二条措施,鼓励遵义市文体旅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复产,保障遵义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这是遵义市文体旅游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之举。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文体旅企业。
优化金融服务 为发展注入“活水”
稳定信贷供给。协调金融部门对从事景区开发经营、酒店住宿餐饮、旅游车队等文体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市场主体,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市场主体,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市场主体,予以展期或续贷。
降低融资成本。按照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核实,财政、金融等部门审定的原则,对遵义市重点文体旅服务业市场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确保贷款利率低于1.6%。对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可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遵义市文体旅服务业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协助信用修复。按照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核实,财政、金融等部门审定的原则,对文体旅服务业市场主体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帮助重塑信用,消除不良影响,规避失信风险。
加大资金支持。盘活现有市级专项资金,积极帮助文体旅领域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同时加大向国家、省相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支持遵义市文体旅产业发展。对符合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合作的文体旅企业,可优先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遵义市18家定点接待滞留遵义旅客的酒店,按属地原则酌情给予资金补助。
做好企业服务 减负“轻装上阵”
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文体旅服务业市场主体,协助企业向人社部门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纳税费。帮助因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文体旅服务业市场主体,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酒店、旅游景区(点)、度假区、旅行社等文体旅服务业主体减征或者免征营业税。
暂退质量保证金。对遵义市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的服务质量保证金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内。
降低房租成本。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文体旅服务业市场主体,协调免收3个月的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的房租;对承租用其它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具体减免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欠费不停供。复工复产期间,遵义市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星级农家乐、星级民宿、文体旅规上企业水、电、燃气供应,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受疫情影响的困难文体旅企业可申请水费、电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延期3个月缴纳。
稳定用工队伍 呵护产业发展根基
实施援企稳岗。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文体旅参保企业,按照企业申报,人社部门审定的原则,帮助申请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服务业市场主体,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激发经营活力 拓宽企业客源市场
鼓励营销推广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旅行社在疫情解除之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稳固和开拓客源市场,经市文体旅游局批准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将给予营销费用不高于50%的资金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搭建线上平台将遵义市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民宿等文体旅企业纳入遵义市智慧旅游平台统一管理,加大网络营销推广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智慧平台作用,冲抵疫情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