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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9年四季度昆明市办结83件涉旅案件1社3导被吊证
2020/1/3 11:54:38 来源:昆明日报 [] [打印]

来自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的信息显示,2019年四季度支队办结涉旅案件83件,1家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3名导游被吊销导游证。

涉及行政处罚的83件涉旅案件中,旅行社15件,旅游从业人员68件;共计罚款119.17万元,其中,旅行社罚款112万元。

其中,云南云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2019年1月9日至1月14日、2019年2月6日至2月11日在分别组织接待旅游者王某一行2人参加“昆大丽双飞六日游”和旅游者何某一行4人参加“美云南六日游”的旅游行程时,存在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违法行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被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处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云南影响旅行社有限公司因2019年5月1日至5月4日组织、接待旅游者陶某某一行2人时,存在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且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旅行社作出责令改正,并处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云南佳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云景旅行社有限公司2家旅行社,因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被罚款10万元;云南协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白龙路分公司、昆明风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康辉永辉旅行社有限公司4家旅行社,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分别被罚款5万元;云南乐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天喻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新云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家旅行社,因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被罚款5万元;昆明康辉源丰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如实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旅游监察机构填报团队信息,被罚款2万元;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被罚款20万元;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以及降低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分别被罚款5万元。


旅游从业人员方面,姚骏红因未取得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被罚款1万元;张利平因是昆明康辉源丰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如实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旅游监察机构填报团队信息的主要负责人,被罚款5000元;因在受旅行社委派接待旅游者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导游王碧、赵志刚、张涛作为相关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员,被吊销导游证。

(责任编辑: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