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全国星级饭店统计报告
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现将2019年上半年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行业规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全国星级饭店总数为10284家。
其中包括一星级73家,二星级1862家,三星级4961家,四星级2542家,五星级846家(见图1)。
二、主要经营指标
报告期内,全国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938.13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382.1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0.74%;客房收入426.6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5.48%;其他收入为129.2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3.78%(见图2)。
报告期内,一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0.28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0.18亿元,客房收入为0.10亿元;二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28.75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11.23亿元,客房收入为14.04亿元;三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203.68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87.49亿元,客房收入为90.43亿元;四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314.56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130.13亿元,客房收入为137.43亿元;五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390.86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153.14亿元,客房收入为184.69亿元(见表1)。
报告期内,全国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354.59元/间夜,同比增长2.45%;平均出租率为53.05%,同比下降0.92%;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88.11元/间夜,同比增长3.10%;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3451.46元/间,同比增长0.65%(见表2)。
三、各省份情况
从上半年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4.59元/间夜的有9个省份,位居全国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天津,其中上海最高,为742.07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3.05%的有12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湖南、福建、湖北,其中上海最高为63.70%。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8.11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福建,其中上海最高为472.73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7751.97元/间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其中上海最高为167662.90元/间(见表3)。
四、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一)规模结构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总数为3816家。其中包括一星级14家,二星级503家,三星级1579家,四星级1130家,五星级590家(见图3)。
(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619.31亿元,占全国营业收入的66.02%。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和深圳等6个城市的星级饭店营业收入超过了20亿元,其中北京营业收入最高,达到118.84亿元。
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4.59元/间夜的有24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三亚、北京、深圳、广州、厦门、西安、成都、武汉和南京,其中上海的平均房价最高,为742.07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3.05%的有28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南京、三亚、广州、上海、北京、深圳、福州、武汉、长沙和珠海,其中南京的平均出租率最高,为67.07%。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8.11元/间夜的有22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三亚、北京、深圳、广州、南京、西安、厦门、福州和武汉,其中上海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最高,为472.73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7751.97元/间的有25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南京、北京、无锡、温州、三亚、福州、济南、广州和苏州,其中上海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高,为167662.90元/间(见表4)。
五、比较分析
(一)分星级比较
(二)各省份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有25个省份上升,山西增幅最大,增幅为22.29%;其余7个省份下降,其中云南降幅最大,降幅为13.72%。
平均出租率:有9个省份上升,西藏增幅最大,增幅为17.33%;其余23个省份下降,海南降幅最大,降幅为11.31%。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18个省份增长,新疆增幅最大,增幅为30.56%;其余14个省份下降,江西降幅最大,降幅为16.75%。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13个省份增长,山西增幅最大,增幅为26.22%;19个省份下降,江西降幅最大,降幅为28.49%。
相关指标说明:
1.平均房价:当季客房收入/当季实际出租间夜数
2.平均出租率:当季实际出售的客房间夜数/当季可供出租的客房间夜数
3.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当季客房收入/当季可供出租间夜数
4.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当季营业收入/客房间数
附录
(责任编辑: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