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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市旅游巡回法庭由“就案办案”向深度参与旅游环境整治迈进
2019/8/20 13:38:49 来源:云南日报 [] [打印]

3年前,为适应新形势下云南旅游环境整治发展需要,全国首家旅游专门法庭——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在丽江市束河古镇挂牌成立,由此拉开了丽江法院在各旅游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的序幕。

3年来,旅游巡回法庭这一司法为民新模式,究竟在丽江市旅游环境整治中发挥了什么作用?近日,记者在探访丽江市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时看到,各旅游巡回法庭专人专门办案,涉诉游客经常登门咨询,在努力探索实践中,丽江设在各景区的旅游巡回法庭体制更健全、团队更专业、办案更高效,并实现了由“就案办案”到深度参与旅游环境整治的迈进,保障了游客及旅游从业者合法权益。

“专”——专门法庭专门法官办旅游案件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位于束河古镇街尾新村。走进法庭,诉前调解室、立案窗口、法庭等清晰明了。

7月22日9时,法官正在对一起旅游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当事双方因为旅游大巴租赁费用拖欠产生纠纷,办案法官经过半个小时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件此前经过公安调处、司法调解,但没有达成协议。来到旅游专门法庭,法官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和当事人深入交谈,明确法定权利责任,当事人豁然开朗,立即和解。

“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作风好的专业办案团队,是确保旅游专门法庭发挥作用的关键。”古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志伟说,专门旅游法庭成立之初,法院就从入额法官中挑选了4名业务能力出众的法官,入驻旅游专门法庭一心办理旅游案件,如今,办案法官已经增加到6名。

在张志伟看来,除了有固定的场所、专业的队伍,明确统一的受案范围也是确保高效办案的重要条件。为此,古城区旅游专门法庭明确,受理案件范围主要包括束河片区所有民商事案件,游客在古城区内吃、住、行、娱、乐活动中与商家、旅行社团发生的旅游案件,大研古城和束河古镇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

此外,为确保旅游案件公平办理、快速审结,专门旅游法庭还明确了统一裁判标准和司法理念。张志伟表示,法庭要求每一名办案法官都时刻牢记:办案就是服务,要通过司法办案服务游客、服务旅游市场、服务旅游行业。

“如果外地游客和当地旅游从业者发生纠纷,是否会偏袒地方?”面对记者提问,张志伟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们会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在诉讼环节还会通过现场受理等方式打通外地游客维权渠道,让他们在陌生的地方感受到旅游专门法庭的方便和温暖。”

“快”——及时立案快速审结提升办案效率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拥有玉龙雪山、拉市海、石鼓镇等景区,每天迎客上万人次。2016年,该县法院在这3个景区设立旅游巡回审判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在节假日全天候、平时不定期进驻景区开展法律服务。

“游客停留时间短,以最快的方式为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纠纷,就是给他们最好的司法服务。”玉龙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康宁介绍,为让游客在发生纠纷时就能及时找到法官,玉龙县法院确定了玉龙雪山和拉市海两条旅游路线,法官定期、不定期沿着两条路线巡回受案、办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进行普法宣传,符合条件的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游客的旅游时间有限,都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定争止纷、解决问题,旅游法庭在办案中除要快速受理、快速裁定外,还应在调解环节下足功夫。”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进认为,办案法官要敏锐捕捉当事人权益最大平衡点,引导双方通过权利让渡实现纠纷及时快速化解。

一年前,来自深圳的游客带着孩子在丽江束河古镇旅游期间,孩子不慎在下楼梯时摔伤,经多次协商未果后,该游客口头将客栈老板诉至旅游专门法庭。如果按照正常诉讼程序,游客势必因此事要多次往返于居住地和丽江,影响正常工作生活,于是,法庭立即通知客栈负责人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还出台了《依法办理旅游纠纷案件速裁办法》,对速裁的案件范围、速裁程序等内容均作了详细规定,为案件速裁提供了制度保障。如今,当日立案、当日裁决已成各旅游巡回法庭的常态,办案效率极大提高。

今年6月,依托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远程办案平台,丽江市内各旅游巡回法庭迈进了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的“新时代”,为提升办案质效插上了智慧化“翅膀”。近两个月来,古城区人民法院专门旅游法庭已应用远程视频办理了4个案件,都实现了案结事了,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精”——从“就案办案”到深度参与旅游市场整治

不久前,丽江市旅游部门对购物店给导游返点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以此斩断旅游行业潜规则下的黑色利益链。这一集中整顿行动的推出,得益于古城区旅游专门法庭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

原来,导游方某带游客到购物店购物后,购物店未将回扣费返给方某,只写了一张欠条。后因购物店经营不善倒闭,方某将购物店老板李某一纸诉状告到了旅游专门法庭。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发现个别导游与购物店结成不正当的“利益联盟”,为此,旅游专门法庭向旅游部门提交了司法建议,督促其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导游及其他旅游从业者从业资质的审批,适当提高旅游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旅游服务能力。

随后,丽江市旅发委采纳了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的司法建议,对丽江旅游行业进行集中整顿。

从“就案办案”到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司法建议,深度参与社会治理,这一转变是旅游巡回法庭做“精”旅游案件的一个生动体现。

张志伟解释,所谓做“精”,就是在案前关口前移,做好法治宣传、诉前调解和释法工作;案中开启简易程序,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案后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深挖问题根源,堵住机制漏洞,助推旅游市场环境持续向好。

“如果只是‘就案办案’,那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王进表示,近3年来,丽江市各旅游巡回法庭在审理涉旅案件中,发现旅游市场中存在购物返点、旅游大巴监管不到位、食品商标法律意识淡薄等行政机关监管漏洞,向旅游、运政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0多份,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答复和解决。

除了发出司法建议,旅游法庭还积极参与规范旅游市场措施的制定。多年前,因古城房租上涨,一些房东随意毁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多发,针对该情况,古城区旅游专门法庭参与了房屋租赁标准化合同制定。2017年标准化合同推行后,租赁纠纷大幅下降。


“把旅游巡回法庭建好管好用好,探索司法服务地方旅游发展新途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以最快速度实现游客权益,这也是丽江市两级法院推动‘枫桥经验’本地化的具体实践。”王进说。

(责任编辑: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