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实施以来,昆明一直“零容忍”,全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近期,记者从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2018年,昆明累计注销、吊销、撤销旅行社超过338家。
“根据《旅行社条例》,决定注销云南长寿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3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停止经营旅行社业务”。“经依职权核查,云南云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8家旅行社已不具备旅行社设立的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四)之规定,决定撤销该8家旅行社的行政许可。”……按照“查处吊销一批违法违规的旅行社、逐步注销一批长期未开展经营的旅行社、鼓励扶持一批集团化发展的旅行社”的思路,2018年,昆明继续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对全市659家旅行社的全面依法清理中,吊销38家涉及违法行为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针对旅行社的设立条件、质量保证金、星级评定等情况,在对全市旅行社依法依规全面开展合规性核查中,注销处理处于停业歇业状态的100多家“僵尸”旅行社,撤销200多家不符合条件旅行社的行政许可。
有观点认为,撤销、注销、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及许可证,通过对昆明旅行社数量进行压缩,设立旅行社经营门槛,把“僵尸”旅行社、不具备资质的旅行社以及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旅行社清除掉,是对昆明旅行社行业的一次洗牌;并通过倒逼旅行社摒弃惯有运作模式,加速企业转型升级。
撤销、注销、吊销旅行社的同时,去年,昆明还施行《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依法举报旅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对旅行社产品线路的暗访力度,分析、研判暗访数据、线索,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并开展旅行社旅游电子合同、电子发票推广工作,实行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制定完成昆明旅游行业诚信评价办法,逐步实现对旅行社及导游等的“网格化”“户籍化”管理。
目前,昆明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已初步实现由被动整治向主动整治、事后整治向事中事前监管的“双转变”,旅行社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减少,“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得到显著改善。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2019年,昆明将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实施最严厉的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在“1+3+N+1”综合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负面清单统一管理机制,将违反“八不准”及其他涉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记录纳入“信用昆明”失信记录,并根据昆明市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实施联合惩戒;继续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典型涉旅违法打击办法,提升“行刑衔接”效能,加强涉旅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李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