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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包头市旅发委开展“暑期”专项治理行动
2018/7/16 11:16:32 来源:包头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放心、安全的旅游消费环境,按照市旅发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及旅游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7月4日—10日,由包头市旅发委牵头,联合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包头市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我市的重点区域人员密集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导游、旅游车辆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针对此次检查内容,共检查A级旅游景区4家,星级饭店5家,旅行社4家,导游20名,旅游车辆15辆。从检查情况看,各旗县区旅游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各旅游企业重视旅游安全工作,能严格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了制度,开展了安全培训和演练,完善了旅游突发事件预案,加大了安全管理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抓落实,提高了旅游安全应急能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企业营业执照过期和经营地址与注册登记不符、擅自变更场所的情况;二是个别餐饮存在未能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留样记录不全或缺失;未按要求存放食品,存在食品和非食品混放、生熟混放等现象;餐饮具洗消不规范,无消毒记录;现场不能提供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问题;库房混乱,未按要求分类摆放;食品添加剂未按“五专”要求管理;三是个别旅行社旅游签订合同不规范;旅游包车未签订大合同或直接与旅游公司司机签订合同,“四证两单”审验不规范;四是个别企业未制定各安全岗位人员责任制,无全年安全培训计化、应急演练计划及演练记录;五是个别企业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不符合要求,电梯管理人员未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六是景区未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根据各自职能责令其限期整改。

检查组强调,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各旗县区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一是针对上述企业存在的问题,根据各自职能督促其按时整改完毕进行“闭环管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对应部门而后汇总至市旅发委管理科。二是抓好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工作,要根据本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盯紧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坚决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各旗县区旅游部门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做好旅游联合执法相关综合协调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四是要求各旅游企业:一要认真审查资质,要对采购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万无一失;二要加强对游客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好行前安全教育,行中引导警示,量力而行审慎选择旅游活动项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让旅游从业人员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明白发生了事故后怎么做;四要签定好各种合同和协议,说清说明安全注意事项;五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抓好设备设施的维保、持证上岗工作,星级饭店要重点抓好三防一特种的安全工作;A级景区,特别是山岳水域、设备设施、危险地段的维保警示提醒、值守情况要严格落实。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规范了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耿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