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为规范暑期旅游市场秩序,我市从6个方面集中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是查处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重点是继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买团卖团、强迫购物、诱导消费、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超范围经营、挂靠承包、黑车、黑导等突出问题。
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针对问题多发领域和企业,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防微杜渐;发布“不合理低价游”提醒信息和注意事项,引导群众主动要求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增强威慑力。
开展打击“强迫消费”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强迫消费旅游购物场所,对于查获的强迫消费案件所涉及的购物店等旅游购物场所,不仅要求赔偿或退货,并将移交有关部门,按“商业贿赂”予以查处。
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行动。针对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和保险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促销的行为,联合公安、工商、网信、食药监等部门实施打击。
开展旅游客运市场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旅游客车是否具有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线路牌,驾驶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旅游团队是否由合法旅行社组织,旅行社是否按规定与旅游客运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等。
开展旅行社服务网点整治行动。严查旅行社服务网点承包挂靠、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严查旅行社服务网点证照不齐违规开业的行为;严查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行为。
开展研学旅游整治行动。联合工商、教育部门对研学旅行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和供应方的资质和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研学旅行产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进行检查。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是查处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重点是继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买团卖团、强迫购物、诱导消费、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超范围经营、挂靠承包、黑车、黑导等突出问题。
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针对问题多发领域和企业,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防微杜渐;发布“不合理低价游”提醒信息和注意事项,引导群众主动要求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增强威慑力。
开展打击“强迫消费”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强迫消费旅游购物场所,对于查获的强迫消费案件所涉及的购物店等旅游购物场所,不仅要求赔偿或退货,并将移交有关部门,按“商业贿赂”予以查处。
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行动。针对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和保险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促销的行为,联合公安、工商、网信、食药监等部门实施打击。
开展旅游客运市场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旅游客车是否具有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线路牌,驾驶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旅游团队是否由合法旅行社组织,旅行社是否按规定与旅游客运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等。
开展旅行社服务网点整治行动。严查旅行社服务网点承包挂靠、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严查旅行社服务网点证照不齐违规开业的行为;严查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行为。
开展研学旅游整治行动。联合工商、教育部门对研学旅行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和供应方的资质和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研学旅行产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耿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