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开始旅行社须交旅游质量保证金
安徽省公布12项涉企保证金目录 旅行社须交旅游质量保证金
近日,安徽省正式发布了《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18),其中有12项涉企保证金目录。目录要求各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值得关注的是,今年起旅行社须交旅游质量保证金。
据了解,关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此外,根据目录,12项涉企保证金分别是: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海关风险类保证金、海关税款类保证金、海关案件类保证金、海关取保候审保证金、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保证金。
(责任编辑:耿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