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近期,国内相继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2月24日,阿喀高速巴楚县境内3012线一辆客车发生侧翻,造成22人死亡38人受伤。3月2日,一辆从新乡开往林州的大巴车在两市交界处坠崖,造成20人死亡13人受伤。3月13日,北京华能热电厂发生火灾。3月19日,广西桂林市叠彩山景区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游客7人死亡25人受伤。3月22日,大连金州新区大黑山南侧发生火灾,造成5名登山者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和游客带来极大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教训极为惨痛。为切实做好我市清明、五一、端午假日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当前旅游安全工作。春天到来,气候转暖,我市陆续迎来踏青赏花、野外郊游旺季,同时京外游客也不断增多,旅游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各区县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当前旅游安全工作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保障措施,跟进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因各类突发事件引发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始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安全工作首位,突出重点,强化治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景区、景点要及时清除可燃物,森林防火景区,严禁带火种入内。清明节期间,加强对祭扫游客教育引导,重点区域派专人值守,备齐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发生;加强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对涉山涉水景区,要严格按照市防汛办工作要求,认真排查风险源、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区域,坚决做到隐患不排除不开放;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景区索道、缆车、特种车辆等特种设备检修保养,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落实特种设备管理登记制度,防止因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景区警示标识建设,提醒、劝告、禁止等警示标识,要按照景区安全规范要求建设到位,严禁游客到未开发景区游玩;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市旅游委《关于调整旅游客运车辆导游员座位的通知》要求,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加大对司机和导游员安全教育培训,防止发生旅游交通事故;各宾馆饭店要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切实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安全意识。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救护能力。利用多媒体进行旅游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和游客安全旅游意识。加大旅游高峰日、恶劣天气旅游警示信息发布,确保游客旅游安全舒适度和自主选择旅游线路调整。各旅行社导游或领队要强化责任,对参团游客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游客伤亡事故。加强重点时段景区人流、客流预测和安全宣传,加快景区承载量核定,有针对性制定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国家旅游局《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贯彻落实到位。
四、加大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各单位要按照突发事件预防、启动、处置、善后等工作要求,结合桌面推演、现场演练、示范演练、综合演练等多种演练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急演练方案,突出实战效果,真正做到应急处置组织健全、人员到位、装备齐全、联动有效。
五、严格监管,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各区县旅游委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作用,把握地区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及早部署工作,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求,建立重大隐患挂账销账管理机制,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基础台账。主动与区县相关安全监管单位沟通协调,强化联动执法,集中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六、强化值守,确保应急事件处置及时有效。各区县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信息,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正常工作日安全与应急信息报送电话:85157102,传真:65158257;周六日及节假日安全与应急信息报送电话:65158249,传真:65158251)。
近期,国内相继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2月24日,阿喀高速巴楚县境内3012线一辆客车发生侧翻,造成22人死亡38人受伤。3月2日,一辆从新乡开往林州的大巴车在两市交界处坠崖,造成20人死亡13人受伤。3月13日,北京华能热电厂发生火灾。3月19日,广西桂林市叠彩山景区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游客7人死亡25人受伤。3月22日,大连金州新区大黑山南侧发生火灾,造成5名登山者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和游客带来极大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教训极为惨痛。为切实做好我市清明、五一、端午假日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当前旅游安全工作。春天到来,气候转暖,我市陆续迎来踏青赏花、野外郊游旺季,同时京外游客也不断增多,旅游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各区县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当前旅游安全工作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保障措施,跟进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因各类突发事件引发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始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安全工作首位,突出重点,强化治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景区、景点要及时清除可燃物,森林防火景区,严禁带火种入内。清明节期间,加强对祭扫游客教育引导,重点区域派专人值守,备齐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发生;加强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对涉山涉水景区,要严格按照市防汛办工作要求,认真排查风险源、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区域,坚决做到隐患不排除不开放;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景区索道、缆车、特种车辆等特种设备检修保养,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落实特种设备管理登记制度,防止因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景区警示标识建设,提醒、劝告、禁止等警示标识,要按照景区安全规范要求建设到位,严禁游客到未开发景区游玩;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市旅游委《关于调整旅游客运车辆导游员座位的通知》要求,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加大对司机和导游员安全教育培训,防止发生旅游交通事故;各宾馆饭店要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切实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安全意识。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救护能力。利用多媒体进行旅游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和游客安全旅游意识。加大旅游高峰日、恶劣天气旅游警示信息发布,确保游客旅游安全舒适度和自主选择旅游线路调整。各旅行社导游或领队要强化责任,对参团游客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游客伤亡事故。加强重点时段景区人流、客流预测和安全宣传,加快景区承载量核定,有针对性制定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国家旅游局《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贯彻落实到位。
四、加大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各单位要按照突发事件预防、启动、处置、善后等工作要求,结合桌面推演、现场演练、示范演练、综合演练等多种演练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急演练方案,突出实战效果,真正做到应急处置组织健全、人员到位、装备齐全、联动有效。
五、严格监管,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各区县旅游委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作用,把握地区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及早部署工作,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求,建立重大隐患挂账销账管理机制,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基础台账。主动与区县相关安全监管单位沟通协调,强化联动执法,集中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六、强化值守,确保应急事件处置及时有效。各区县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信息,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正常工作日安全与应急信息报送电话:85157102,传真:65158257;周六日及节假日安全与应急信息报送电话:65158249,传真:65158251)。
(责任编辑:耿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