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目前有213家旅行社,导游1700多名。2017年,三亚市旅游委共检查旅行社1336家次,导游及其他旅游从业人员6422人次,开展各类联合执法82次;立案调查42宗案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3份,处罚旅行社等旅游企业31家、导游人员6名、违规从业人员26名、黑导2名;罚没款97.38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社经营行为,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从3月13日至5月1日,三亚将对全市的旅行社进行专项治理。
整治重点包括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未载明游览、娱乐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未载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旅行社指定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接团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
整治方式按照“问责一批、吊销一批、停业整顿一批、摘牌一批、规范一批、曝光一批”的要求,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执法、约谈、培训旅行社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检查执法行动,针对存在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整治,坚决遏制“不怕罚、罚不怕”和屡禁屡犯等问题,切实把整治效果巩固下来,形成常态化管理成果。
三亚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对旅行社的专项治理。
1.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执法检查。到各旅行社、景区(点)、旅游购物场所等对旅游合同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旅行社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2.加大涉及旅游合同投诉的处理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多渠道公布电话、网络、微信等旅游投诉方式,对举报和投诉的信息进行快速核查,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3.实行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针对出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要求旅行社要严格按照省工商局和省旅游委出台的新的示范合同文本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并要求旅行社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作好新的电子合同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
4.组织旅行社协会开展自律倡议。会同旅行社协会发出旅行社行业自律倡议,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5.组织开展旅游合同专题培训。组织旅行社开展旅游合同培训,重点培训现行法律法规对旅游合同的约定、如何规范签订合同等内容,通过合同签订不规范涉诉案例分析,强化旅行社合同意识。
6.检查旅游行是否缴纳质量保证金和投保旅游社责任险,对违法违规的旅行社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