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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游景区整治再出重拳 14家旅游景区受到处理
2017/12/8 13:39:40 来源: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打印]
       12月5日,安徽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发布《关于对2011年获评的18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进行五年期满评定性复核情况的通报》,决定给予9家4A级旅游景区严重警告,5家4A级旅游景区警告,限期6个月整改。受到处理的景区占当年获评景区的77%,再次发出从严整治旅游景区、提升服务质量和旅游品质的强烈信号。

  9家受到严重警告处理的4A级旅游景区分别是:宿松县石莲洞旅游景区、怀宁孔雀东南飞旅游景区、徽杭古道景区、南岳山景区、横排头景区、宣酒文化园、淮南龙湖景区、秋浦河景区、六安临淮岗景区。

  5家受到警告处理的4A级旅游景区分别是:黄山醉温泉风景区、六安燕子河大峡谷、芜湖大浦乡村世界、池州蓬莱仙洞景区、合肥三十岗生态农业旅游景区。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皖发〔2017〕9号)和全省旅游业发展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省景评委组织专家以暗访形式,对2011年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进行五年期满评定性复核。
  经暗访,有4家4A级旅游景区能够坚持对标《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予以通过。14家景区在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后,放松要求、放松标准、放松管理,存在旅游厕革命滞后、旅游基础设施不足、导览系统残缺、接待设施和服务功能不配套、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通报》要求各市旅游局(委)和景评委高度重视,切实引起警觉,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强化对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确保各层级旅游景区旅游服务质量经得起游客、专家和社会各界检验。受到处理的旅游景区,要不忘初心,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尽快整改到位,提高旅游服务品质。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安排,2018年5月份,将对上述14家4A级旅游景区整改情况进行再复核,对整改不积极、不彻底、不到位的旅游景区,将视情给予降级和取消等级处理。

(责任编辑:姜姗)